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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记者 刁慈)1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在“潘某等2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范某伙同潘某等人组建“村推”团伙,以帮助老年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为幌子,骗取2万余名老年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人脸生物信息等个人信息,批量实名认证支付宝账户后由范某通过网络出售,非法获利180余万元,潘某等25人获刑。
案情显示,被告人潘某在线下推广网络应用小程序过程中发现,部分老年人有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现实需求,但手机网络应用能力较弱、风险防范意识偏低,个人信息容易被骗取。被告人范某了解到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可出售牟利。后范某伙同潘某等人,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期间,组建“村推”团伙,下设8个小组,在河南等6省10余个地市500余个村庄,以帮助老年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为幌子,骗取2万余名老年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人脸生物信息等个人信息,批量实名认证支付宝账户后由范某通过网络出售,非法获利180余万元。
2024年1月至2025年8月,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潘某等25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陆续向法院提起公诉,各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孟州市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潘某等25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决已生效。
互联网深度融入社会生活,线上政务、电子认证、移动支付等数字化服务广泛普及。在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部分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不足、防范意识相对较弱,个人信息容易被不法分子打着各种幌子非法获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依法严惩侵犯老年人个人信息犯罪。针对此类犯罪团伙化作案特点,全面审查证据,依法追诉漏犯,实现全链条惩治。聚焦受害老年人急难诉求,及时消除犯罪衍生风险隐患,切实守护老年人信息安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隐患,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堵塞个人信息管理漏洞。同步开展安全用网普法宣传,引导老年人识风险、懂网络、善防护,持续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