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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10月15日,重阳节前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会上发布5起涉老年人消费纠纷案件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发布的案例四是一起典型的预付式健康养老消费纠纷。
上述案例中,八旬老人热衷养生按摩充值消费逾百万元,因服务内容、服务效果产生争议后签署退款协议,之后老人不满退款金额提起诉讼。
案情显示,八旬老人赵某受小区门口按摩店“按摩可治疗血压差等疾病”宣传的影响,多次充值,原门店关闭更名后其又在新店充值,一年内向十余家不同公司转账逾百万元。赵某称对各门店关系并不清楚,系店员定期上门接送其到不同门店刷卡付费后回店按摩。之后赵某因对服务内容及收费不满提起诉讼,被告辩称赵某向不同主体付款且已达成一致退款意见。
法院查明,赵某消费并签字确认后,因认为价格过高提出退款,与不同收款主体分别签订退款协议,共计退还50余万元,签订过程经录音录像、协议内容明确,其坚持全额退款没有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指出,此案突出体现两大特征:一是诱导式营销贯穿始终,部分商家借“免费体验”“专家义诊”之名引流,以夸大病情、制造焦虑之术推动老年人短期大额充值,先以小利锁定目标,再借“疗程”“会员卡”等名目层层加码;二是多主体分散收款加大维权难度,门店更名、收款方多元、计费口径混乱,商家一旦闭店,余款追索和责任锁定均成难题。
法院进一步指出,此类纠纷中还常见证据风险:老年消费者在服务记录上轻易签字,或在未充分了解条款时签署退款协议,事后主张全额退款,往往因签字确认和协议内容明确而难以获得支持。
法官建议,老年人进行大额消费前应充分与家人商议,不轻信口头疗效承诺;办理预付时应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计费标准与退款条件,并核对付款主体、保留付款凭证;涉及协商退款时,应结合实际消费情况审慎结算,避免在未充分理解条款的情况下签署“一揽子”退款协议,致使后续权利难以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