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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怿)近年来,税务总局持续建立健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今年前9个月,税务部门共停止公布失信主体12028户,其中,除依规到期自动停止公布外,1219户失信主体通过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3.55亿元后,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实现信用修复,修复总量同比增长30.93%,这表明依法诚信纳税越来越成为经营主体的共识。
为便利失信主体快速修复,税务部门协调发改委相关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增设信用修复模块,该模块开通后,失信主体除可向税务机关当面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外,还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线上申请和提交资料,形成线上线下协同办理模式。今年以来,已有511户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完成线上信用修复,占今年信用修复总量的42%。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依法诚信经营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对于失信主体必须进行惩戒,让其在市场经济中处处受限,这是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也是建设市场经济的必要举措。但惩戒只是手段,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才是目的。税务机关在实施失信惩戒的同时开展信用修复,既让其感受到被惩戒的“痛感”,也让其看到信用修复的希望,更有利于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