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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十五五”行动计划》提出“优化残疾儿童教育安置”
从“随”到“融”:特殊教育迈向质量公平

漫画/李晓军
本报记者 文丽娟
8月27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十五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十五五”时期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作出系统部署。其中,“优化残疾儿童教育安置”的表述引发行业与众多特需家庭关注。
《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健全县域残疾儿童数据共享和入学联动机制,全面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政策,明确做到应融尽融、应入尽入,同时划定送教上门服务红线——具备入校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范围。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政策从过去的“应随尽随”(随班就读)升级为“应融尽融、应入尽入”,传递出特殊教育从追求入学覆盖率,转向追求真实融合质量的鲜明导向,迈向真正的质量公平。但一张普通教室里安稳的课桌背后,观念转变、资源配套、法律保障仍面临现实考题。
着眼特殊教育质量提升
“随,是物理位置上坐在班里;融,是教育意义上真正参与学习。”长期关注特殊教育的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君表示,过去“应随尽随”聚焦控辍保学,重点解决残疾儿童进不了普通学校的难题,但现实执行却暴露出问题:孩子人在教室,却跟不上课堂节奏、无法参与集体活动。有的残疾儿童学籍挂在普通学校,实际长期在康复机构生活学习。
北京的豆豆(化名)是一名孤独症儿童,读小学五年级的她无法遵守自习课堂纪律。豆豆妈妈曾在一学期内接到过20多次学校电话,称学校缺少特教支持力量,老师不知道如何应对孩子的特殊表现。豆豆妈妈说:“心里始终悬着一块石头,不知道孩子还能在普通校园坚持多久。”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详认为,从“应随尽随”到“应融尽融、应入尽入”,是特殊教育政策内涵的迭代升级。“‘应随尽随’重在数量全覆盖,保障入学机会;‘应融尽融、应入尽入’则着眼于质量提升,契合《行动计划》‘优质融合发展’的总目标。”周详说,融合既是特殊教育的培养目标,也体现教育公平理念,彰显教育的“人民性”。想要真正实现融合,不只是把孩子安置进普通校园,更考验学校、教师、家长群体的接纳观念,以及配套资源的支持力度。
此次《行动计划》新增县域残疾儿童数据共享和入学联动机制,把部门数据互通作为落实“一人一案”的基础。周详指出,教育安置管理的基础在于精准掌握底数,打通教育、残联、卫健、民政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才能摸清辖区适龄残疾儿童情况,避免漏管漏统。但数据打通只是第一步,还要充分评估普通学校软硬件承载能力,梳理现有资源,制定科学接收预案,缓解学校短期内资源不足的压力,让“一人一案”不仅停留在纸质档案,而是真正落实到每一名孩子的教育当中。
记者注意到,《行动计划》划清了送教上门的边界,明确具备入校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范围。
对此,王君解释,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送教上门只是义务教育的补充实施方式,仅面向重度残疾、需要专人护理,客观条件无法到校就读的儿童,绝不能成为学校拒收、变相安置的手段。实践中,有部分本可以入校就读的孩子,被简单划入送教上门范畴;也存在学校单方面判定孩子不适宜在校学习,直接安排送教,跳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综合评估流程。
“这条政策表述,相当于确立了区分是否开展送教上门的重要标尺。”周详认为,经过科学评估之后再确定送教对象,可以避免教育资源错配,把有限的特教资源集中配置到校园场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同时送教对象还需要建立动态复核机制,孩子经过康复干预能力提升后,要及时调整教育安置方式。
要让“融得进”有支撑
受访专家指出,政策蓝图已经绘就,但“应融尽融”落地过程中,现实短板仍不容忽视。
“政策要求普通学校接收特需学生,但如果配套支持跟不上,接收就很容易演变为‘随班就坐’(特殊儿童虽然坐在普通班级里,但并未真正参与学习和互动),拒收、劝退、违规送教等做法也随之出现。”王君分析,一线教师缺少系统特教培训、影子老师(《行动计划》中提到的助教陪读人员)经费来源不明、个别化教育计划流于形式、资源教室与巡回指导教师供给不足,是横亘在融合教育面前的几重现实障碍。
她告诉记者,影子老师,是不少孤独症孩子在校的重要个体支持。但当前绝大多数影子老师需要家长自费聘请,花销不菲对普通家庭构成沉重负担,部分学校还不允许影子老师进入校园。
在王君接待的咨询案例中,有孤独症孩子进入普通学校就读,学校拒绝影子老师入校,导致孩子难以适应课堂,最终变成学籍留在学校,孩子实际长期待在康复机构的尴尬局面。也有孩子在普通学校读到小学三、四年级,难以跟上教学节奏,按照规定由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可转至特教学校就读,但特教学校学位紧张拒收学生,孩子只能继续留在普通班级被动就读。
“个别化教育计划本是随班就读学生学业适配的基础,现实中却容易沦为‘一人一档’,仅有书面档案,缺少针对性教学调整。”王君说,部分普通学校虽然接收残疾学生,却没有配齐资源教室;县域特教资源中心的巡回指导教师人手紧缺,很难覆盖全部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难以为一线教师提供专业指导。
“现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的义务,但是资源教室、巡回指导教师、个别化教育等配套支持尚未上升为法定强制义务。只要求学校‘收进来’,却没有同步明确配套资源供给责任,压力全部来到学校与一线教师身上。”王君解释道,同时针对劝退、违规将适龄儿童划入送教上门等行为,对应的处罚细则相对模糊;对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融合支持体系供给缺口更加突出。
合力促“应融尽融”落地
近年来,残疾儿童的平等受教育权愈发受到关注。王君介绍,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监护人与学校就入学、转学安排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如果教育部门逾期不予答复、拒不履职,家长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进一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教育部门的书面处理结论存疑,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若区域性存在大量残疾儿童受教育权被侵害的情形,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线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开展监督。
但王君也坦言,真正走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的案例并不多。不少家长担心即便通过维权让孩子得以入校,孩子后续在校可能遭遇不易察觉的冷暴力,特需孩子又难以清晰地表达自身处境。
受访专家指出,想要把“应融尽融”落到实处,不能把压力徒留给家长一方,而是需要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多方协同发力。
周详对此提出期待:相关部门要履行制度设计和监督职责,一方面依靠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观念转变,消解偏见;另一方面要持续做实“一人一案”,积累试点示范经验,循序渐进提升残疾人教育法律制度的实操性。学校科学落实融合教育实施方案。家长做好理解与配合工作,多方同向而行,推动融合教育和谐发展。
王君进一步明确了多方的行动方向:教育部门应统筹融合教育全链条资源,细化配套制度,强化督导,把违规劝退、变相送教等行为纳入专项督导,建立线索受理、核查、整改的闭环机制;学校应当主动对接县域特教资源中心、巡回指导教师,获取专业技术支撑;家长应当认清,融合教育不是学校或者影子老师单方面的责任,需要家校携手,共同参与孩子的教育安置与成长过程。
记者手记
多次跟进孤独症及其他残疾儿童融合教育的采访报道过程中,记者常常会被一个朴素的愿望所触动:很多特需家庭所期盼的,不过是孩子在普通教室里拥有一张安稳的课桌。可现实里,这张课桌得来并不容易。有的孩子好不容易进入普通校园,却困于“随班就坐”的处境;有的家庭为争取入学机会四处奔走,还会担忧入校后缺少专业支持;还有的家长一边期盼孩子融入集体,一边又要顾虑校园里无形的隔阂与压力。孩子的个体特质、学校的承载能力、社会的接纳程度,任何一环缺位,都可能让融合之路变得艰难。
此次《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十五五”行动计划》提出“应融尽融、应入尽入”,从制度层面对残疾儿童教育安置作出更加细化的安排,为无数迷茫的家庭送去政策福音。
“应融尽融”,不只是把孩子接进教室,更意味着学校要有配套的资源,教师要有专业的支撑,社会要有包容的心态。期待这些政策要求能够真正打通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让每一名残疾儿童不只是坐在课堂之中,更能被看见、被接纳,实实在在享有适合自己的教育,稳稳握住属于自己的成长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