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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抗日武装制定的第一部成文法规,到“鞍钢宪法”这一新中国国有企业治理的红色法治探索,再到本溪作为“全国普法发源地”率先探索,直至新时代让法治宣传走进百姓生活,辽宁法治宣传教育走过了一条薪火相传、创新发展的道路。法治精神在辽宁大地生生不息、浸润人心。
循着历史的足迹,近日,记者走进辽宁沈阳、本溪、鞍山等地,探寻辽宁普法宣传的历史根脉与时代新篇。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摄
红色法治源头:一部《暂行条例》铸就铁军军魂
“临阵偷逃者枪决”“烧杀人民者枪决”……这是《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一军独立师暂行条例》的内容。这部仅有20条的军规,是东北抗日武装第一部成文法规。
1933年9月18日,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一军独立师在吉林磐石正式成立。在中共满洲省委领导下,杨靖宇主持颁布了一系列规则、条例,其中就包括《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一军独立师暂行条例》。

《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一军独立师暂行条例》。
条例奖惩分明,特别强调对违犯群众纪律者予以严惩,规范、制约着全体指战员的行动,是独立师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这份红色法治基因,为后来辽宁乃至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埋下了历史根脉。
在鞍山市鞍钢博物馆,记者探寻“鞍钢宪法”赋予辽宁的红色法治基因。
那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鞍钢在学习苏联的过程中,引进了苏联的马格尼托格尔斯特工厂总结的管理制度方法,即“马钢宪法”。这套管理方法在鞍钢建厂初期发挥过一定作用,但后来发现,它并不完全适合中国国情。

鞍山市鞍钢博物馆。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摄
1960年3月22日,毛主席看过了鞍山市委总结的《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开展情况》的报告之后,用600余字的批语充分肯定了鞍钢的做法。他强调指出: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中国出现了。

毛主席批示“鞍钢宪法”手迹。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摄
“鞍钢宪法”是国有企业宝贵的红色资源、精神财富、管理经验与实践指引,在国内外有着广泛深远影响,被写入《中国共产党一百年大事记》和《新中国70年大事记》。
如今,新时代的“鞍钢宪法”被赋予新的内涵,其蕴含的红色法治智慧,让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鞍山力量更加彰显。这份诞生于工业战线的红色法治基因,也与辽宁普法宣传的历史根脉相互映照,成为辽宁法治建设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源泉。
新中国普法从这里走来:本溪开启全民普法先河
从革命年代的军纪法规,到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鞍钢宪法”,再到改革开放初期的全民普法,法治建设一脉相承。循着历史的足迹,记者来到位于本溪市的“全国普法依法治市发源地史料展示馆”,探访全国普法依法治市的历史根脉。

全国普法依法治市发源地史料展示馆。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摄
展示墙上,一张张照片展示了本溪市开展法制漫画宣传板巡展活动的场景,让记者们驻足观看。
20世纪80年代初,辽宁省本溪市率先在公民中开展普法教育,被称为“全国普法发源地”。
本溪的普法从1980年开始。上世纪80年代初,本溪市的社会治安问题较为严峻。针对当时情况,时任本溪市司法局法宣处处长孙彦芳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社会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告深刻分析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其中很重要的是公民法律知识缺乏、法制观念淡薄。对此,本溪市司法局及时向本溪市委递交调查报告,并提出在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识的建议。
展馆讲解员高子荑向记者介绍,1981年,本溪市委作出在全市公民中开展“八法一条例”宣传教育的决定。从此,全市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起来。
1985年11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由中宣部、司法部起草的《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也就是“一五”普法规划。1985年11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从此全国“一五”普法拉开了帷幕……
“八五”普法开展以来,2021年到2023年,司法部将本溪县作为全国八家“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县区之一,面对农村农民和青少年两个群体,先试先行开展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从“一五”普法到如今,本溪市已建设普法阵地86个,普法宣传阵地实现了全覆盖。

讲解员向记者介绍“全国普法发源地”。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摄
202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地实施,“九五”普法拉开帷幕。站在“九五”普法新的历史起点上,本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力书写法治本溪新篇章。
新时代普法创新实践:让法治浸润百姓生活与未来
从历史根脉到当下实践,在辽宁,法治宣传正以亲和的姿态走进百姓生活。
在沈阳中山公园普法现场,沈阳大姨体验完“AI一键换脸”后感慨:“哎呀,AI换脸太吓人了,下回谁给我打电话我都不信!以后遇到电信诈骗,第一时间我就报警。”网警现场普法提醒:“不要随意晒自拍、不随意上传人脸识别信息、视频指令不轻信、大额资金必核实、线下通话双重确认。”这是沈阳市举办的普法线下嘉年华活动,旨在让群众零距离学法、懂法,以常态化普法筑牢全民法治防线。

在沈阳中山公园普法现场,群众向法官咨询法律问题。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摄
在线上,辽宁省司法厅推出的“丹妹儿普法”,把原本“板着脸”的法律条文,变成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都能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指南。“捡到东西给扔了,这事犯不犯法?”“俩人动手了,到底算不算互殴?”这些看似琐碎却常在生活中“卡住人”的法律困惑,正是“丹妹儿普法”最擅长掰扯明白的事儿。
传统的“说教式”普法在信息爆炸时代吸引力不足,亟需探索更生动、更接地气、更具传播力的新形式。基于此,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将视角聚焦于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倾力打造普法宣传品牌——“东检剧苑”。剧本故事就发生在老百姓身边,让法治故事浸润烟火气息。
记者来到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响起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现在开庭!”一名小学生扮演的“审判长”神情严肃地宣布。这是该中心举行的一场模拟法庭活动,法庭上的角色,全部由小学生扮演。“这次模拟法庭让我明白,犯错就要承担后果,不能因为一时糊涂做违法的事。”一名小学生说。
2021年7月,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打造“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推动强制报告、一站式救助等制度落地见效。该中心通过机器人讲解、VR虚拟现实技术、心理沙盘、模拟法庭等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
该中心还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并行普法,年均开展活动200余场。并组织全市未检业务骨干深入涉未成年人案件高发地区开展法治巡讲400余场次,累计为1.6万余人次提供定制化法治教育,实现了全市400所学校16万未成年人全覆盖……
从1933年《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一军独立师暂行条例》到“鞍钢宪法”,从本溪“全国普法发源地”到“九五”普法,从创新实践到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地实施,辽宁红色法治基因一脉相承,法治宣传教育在历史传承中创新发展,在贴近群众中走深走实。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辽宁正以红色资源为滋养,以更亲和的姿态、更丰富的形式,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