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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来临,面对学生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光明网推出“平安开学季”特辑,邀请法官为大家答疑解惑。
在校园墙、朋友圈、班级群传播不实信息、公开他人隐私,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刘晓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校园墙、朋友圈、班级群均属于网络传播空间,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发表言论同样受到人格权相关法律约束。对于网络侵权行为,即便仅在校内较小范围传播,只要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私人生活安宁受损,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相应民事责任,造人他人精神损害的,还需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

统筹:陈畅
策划:孙满桃
制作:刁慈、邓瑶瑶(实习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