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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记者 刁慈)当前全国正在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8月28日上午,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等6人实施的“劳务碰瓷”这类新型涉恶案件作出一审宣判。
2022年5月至6月期间,李甲召集被告人杨某某等六人,通过“鱼泡网”等网络平台获取建筑工地的招工信息,未表明饮食习惯的差异,到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宁德市、三明市等地建筑工地假意应聘,后以用工方不提供饮食保障拒绝招工为由,采取人多造势、滞留工地、扬言闹事等“软暴力”手段向用工方强行索要不实的来回路费、误工费等费用,迫使被害人交付钱财,先后四次敲诈勒索建筑工地共计人民币23800元。
本案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工程建设领域,以威胁手段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形成了以李甲为纠集者,被告人杨某某、马某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杨某、李某某、虎某、李乙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海沧法院综合考量被告人各项情节后,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六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本案被害人经济损失。六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合法讨薪以实际劳动为基础,假借应聘之名实施敲诈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用人单位如遇到类似“软暴力”敲诈勒索时请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