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陈畅
不用打官司就能把纠纷捋顺?案子判完还能把背后的潜藏的民生难题一并兜住?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这样的司法治理实践正在成为常态:综治中心设立“通法有解”工作站,实现解纷触角全域覆盖;搭建府院联动会商平台,创新调解裁判规则……如今,司法机关让矛盾化解不再止步于“一纸判决”。
8月27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会现场,通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劲松深度解读“三位一体”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体系的运行逻辑: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推动司法资源全面下沉街镇综治中心,实现综治中心对接全覆盖、司法参与全链条、治理融入全方位;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搭建联席平台、完善应诉指引,汇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创新裁判规则引领、构建全周期调解机制、深化执破衔接攻坚,充分释放司法治理智慧,推动矛盾纠纷事心双解。
把矛盾是否实质化解、群众心结是否有效纾解作为评判标尺
通报会结束后,记者实地赴通州区综治中心“通法有解”工作站采风,近距离感受法院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的司法实践。此时,一起涉及物业费纠纷的案件正在调解中。
“这起纠纷的起因,是业主因电动车丢失、自家窗户漏水、楼上漏水、小区卫生差这四件事,对物业服务产生严重不满,进而以连续五六年拒交物业费作为抗衡筹码。目前调解进展是:前三条已基本落地。”调解员王凯告诉记者。
他说,既然业主的真实诉求不是打官司而是解决问题,那就争取把二楼邻居约过来“背对背”聊透,把漏水原因和维修方案定下来,并将“处理方案+物业费缴纳”打包写进同一份调解协议,让业主吃下定心丸,最终促成双方签字。
“我们并非恶意拖欠物业费,而是希望业主关心的问题物业能及时解决。非常感谢法院从中调和。”业主王先生说。
一件涉及民生的“小案”成功调解,在于法院把矛盾是否实质化解、群众心结是否有效纾解作为评判办案质效的核心标尺。
通州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赵丽佳表示,通州法院将持续迭代完善“三位一体”解纷工作体系,不断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解纷经验,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注入司法动能。
2025年7月以来,通州区法院共分流民商事案件3600 余件,有效发挥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道防线”作用。通州区法院率先在通州区综治中心设立“通法有解”工作站,建立调解员常驻、法官“常驻+定期”巡回指导常态化运行机制,聚焦物业供暖、道路交通、民间借贷等易发多发矛盾类型,编制指引手册工具书,还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示范调解提升基层矛盾解纷能力。
做实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评判标尺在于群众满不满意
通报会上,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庭长孟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刘梅、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原海涛、执行局副局长邵玉喜依次发布典型案例。
在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案例中,孟强深入介绍了一起因物业纠纷引发的68户商户衍生风险处置案。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因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升级,物业公司在高温天气对涉案商厦拉闸限电,法院第一时间预警,联动多部门快速恢复供电,切实保障了商户正常的经营秩序。
针对这起现场发布的大厦商户供电纠纷案例,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在大厦内,记者看到,曾经因拉闸断电经营几乎停摆的商户区,如今供电稳定、经营有序。“现在用电问题解决了,我们心里踏实多了!”在回访现场,商户们对法院的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表示由衷认可。
“做实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评判标尺在于群众满不满意、矛盾有没有彻底根除。”通州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长军介绍,这批案例横跨民事、行政、执行等多个审执领域,不止于化解个案纷争,更致力于补齐基层治理短板,输出可复制的解纷范式,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今年是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十周年。副中心建设中,物业供暖、安置房办证、欠薪保障等民生诉求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
2025年7月以来,通州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培训授课等活动80余次,累计研判法律风险百余次,调解纠纷3500余件。
通州法院始终将正确政绩观贯穿到审判执行、司法为民全过程、各环节,锚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工作目标,主动向前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深度融入区域治理格局、健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充分释放司法治理效能为抓手,系统构建三位一体解纷工作体系,立足司法履职实践答好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时代答卷,用心用情书写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司法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