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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笔工资还能全额拿回来,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在福安市人民法院的见证下,陈某等5名职工终于领到了被拖欠已久的19万余元工资款。与此同时,涉案的物业公司也得以保留主体资格,存续经营。这场由执行僵局引发的民生难题,在“执破联动”机制的精准施策下,实现了职工权益保障与困境企业救治的“双赢”。
涉案物业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300万元,后因经营困难,拖欠陈某等5名员工工资共计19万余元。多次协商无果后,5人起诉至福安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该物业公司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然而,5名职工的讨薪之路依然坎坷。
执行法官经全面查询后发现,该公司名下确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已涉及执行“终本”案件,案件一时陷入僵局。5名职工多次奔波往返于法院与公司之间,一次次满怀希望而来,又一次次带着失望而归,讨薪之路似乎看不到尽头。
面对民生期盼,办案团队没有就此止步。执行法官在深挖企业财产线索时发现,该公司股东存在注册资本未足额实缴的情形,依法可追缴股东出资用于清偿职工债权。但难题接踵而至:5名职工家庭经济条件本就困难,根本无力自行启动股东出资追缴诉讼。单一的民事执行程序,在此刻遭遇了制度瓶颈。
为打通这“最后一公里”,福安法院执行局迅速联动破产审判团队进行专业研判,果断决定启动“执转破”程序,将案件导入破产程序。依托破产程序中管理人集中追缴出资的专业化优势,既能解决职工无力启动诉讼的困境,又能依法强制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今年3月,福安法院依法受理了该物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全程监督、精准指导破产管理人开展工作。管理人数次约谈公司股东,从法律后果、社会责任等多维度进行释法明理,明确告知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压力下,公司股东终于认识到自身责任,自愿缴纳了全部未实缴出资款64万余元,为清偿职工债权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资金到位后,新的选择摆在眼前。法院综合研判发现,该物业公司虽暂时经营困难,但具备继续存续的市场价值,若直接清算注销,势必造成市场资源的浪费。秉持“应救尽救”的破产救治理念,法院主动引导全体利害关系人走破产和解路径,力求在清偿债务的同时保住企业。
在法院指导下,破产管理人依法拟定和解协议,并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这一兼顾职工权益与企业存续的方案,获得了全体债权人的一致表决通过。最终,5名职工的全部职工债权获得清偿,纠纷圆满化解;困境物业企业也得以保留主体资格,卸下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再出发。(黄健涌 王小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