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眼下正值高招录取季
北大、清华等高校
录取通知书陆续送达
与此同时
也有打着“清北师资”“专属规划”
“快速提分”旗号的培训课程
在网上传播
如果花了近9000元买来的半年定制辅导,实际却只有网课链接和通用资料,培训机构能靠一句“虚拟商品不退款”拒绝退费吗?日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培训服务合同纠纷。
案情经过
别先生在短视频平台
看到厦门一家培训机构
推广“星火计划”
销售人员向其介绍
这套课程包含“四对一”专属助教、清北教研团队定制学习规划、查漏补缺体系和半年陪跑服务。
为了提升孩子成绩
别先生支付了8980元报名
可课程开始后
机构主要通过微信群
发送网课链接、PDF资料和
一些学习建议
并未根据孩子情况
制定真正的专属方案
更让他疑惑的是
群内使用“北大”老师名义的微信号
是否真的是相关老师实名注册

图片由AI生成
半个月后,别先生认为服务与宣传不符,提出解除合同并退款。培训机构却搬出电子协议中的“虚拟商品不予退款”条款,拒绝退费。
双方协商无果
别先生诉至法院
要求退还全部费用
法院审理
湖里法院审理认为
双方培训服务合同合法有效
培训机构应按照承诺全面履行
从聊天记录和实际服务看,机构主要提供的是通用学习资料、公共平台视频链接和鼓励性语言,未能体现针对学生学业情况的专属规划,核心的定制陪跑服务并未真正落实,已经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别先生提出退费后,机构也停止继续服务,合同应于其提出退费当日解除。
至于电子协议中的“不退款”条款,法院认为,该条款系机构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别先生协商,也没有通过加粗、弹窗确认、单独说明等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双方也未签字盖章确认,不能据此排除消费者的主要权利。
综合已经履行的时间
服务情况和双方过错
法院最终判令培训机构
返还服务费8000元
法官说法
“虚拟商品不退款”
不是万能免责理由
培训机构用清华、北大等名校的名头作为营销话术来吸引家长缴费,实际却只是发学习资料和网站链接。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清北师资”“专属定制”“快速提分”等宣传内容,如果不能对应具体、可核验、可持续交付的服务,就可能构成违约。同时,“课程已开通”“虚拟商品不退款”也不是万能免责理由。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限制退费,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并作出说明;如果条款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权利,消费者可以主张其无效。
法官提醒
家长在报名前要核实
机构资质、师资身份和服务内容
尤其要把课程安排、退费标准等
写进合同
聊天记录、宣传页面、付款凭证等
也应完整保存
近期
当您或您的家人朋友接到
“福建调查总队民意调查热线”
的调查电话时
请放心接听
这不是诈骗电话
这是“平安三率”的调查电话
请您主动接听、耐心回答
积极为平安厦门代言点赞、建言献策
来源:湖里法院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