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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海沧法院一篇案例《向某与某建设工程公司、辛某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多部门联动化解“层层转包”下农民工讨薪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案例详情
向某与某建设工程公司、辛某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多部门联动化解“层层转包”下农民工讨薪纠纷
入库编号:D2026-161-1-139-612
关键词:民事 劳务合同纠纷 工程多层转包 拖欠劳务报酬 劳动监察部门参与化解 派出所参与化解
基本案情
某建设工程公司系某商品房项目精装工程的分包人,该公司将案涉工程的泥水工程交由案外人周某承包,周某又将部分劳务转包给辛某,由辛某招聘向某从事劳务工作。向某提供劳务后,辛某未与其进行结算,并多次拖延支付劳务报酬。向某诉至海沧法院,要求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劳务报酬。
处理方式方法
海沧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依托辖区治理欠薪工作机制,委托属地派出所下设调解室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并指派法官指导。
01
聚合解纷资源,核实欠薪线索,找准纠纷突破口
海沧法院指导调解员先行向劳动监察部门核实向某反映的欠薪线索。劳动监察部门依职责核实并延伸排查了该项目的参建单位是否实行实名制管理、是否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等。据劳动监察部门反馈,招募向某的辛某系案涉项目的实际施工人,但向某并未进行实名制登记。调解员发现,纠纷的突破口在于向某是否实际为案涉项目提供劳务。在向某维权前期,某建设工程公司认为向某系虚假讨薪,向某因讨薪心切、情绪激动,导致矛盾升级。
02
甄别合理诉求,重塑协商对话,创造调解基础
调解员咨询当地住建部门后,结合用工事实和行业习惯与向某核实务工单价和劳务总量,引导向某明确欠薪数额,并组织向某与某建设工程公司进行初步对账。同时,调解员向某建设工程公司提醒违法分包行为可能面临处罚的风险,属地派出所协助做好向某的情绪安抚和疏导工作。此时,某建设工程公司已同意支付相应款项,但顾虑后续追偿困难而不愿全额支付。
03
践行以“和”促调,促使各方事心双解
调解员成功劝说实际施工人辛某加入调解并主动承担差额部分,避免其后续被另案追偿的风险及讼累。辛某连夜坐火车硬座从老家赶来参与调解的态度进一步缓和了各方矛盾,最终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一揽子化解方案,某建设工程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款项以解向某燃眉之急,向某也同意辛某分期付款以缓解其资金压力。至此,该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处理结果
向某与某建设工程公司、辛某达成调解协议,某建设工程公司向向某支付劳务报酬12500元,辛某分期向向某支付劳务报酬22000元。各方均依约履行完毕。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77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第19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因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领域因项目违法分包、施工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存在不少欠薪隐患,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承包人将工程项目违法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主体,农民工在提供劳务后难以找到直接雇主,如不能实质性化解,易激化矛盾,不利于农民工权益保障。本案中,向某确有为某建设工程公司违法分包的项目提供劳务,但因“层层转包”导致双方对欠薪事实和数额有争议,故调解重点在于厘清并固定前述争议事项。
调解过程中,海沧法院依托辖区治理欠薪工作机制,与人社、住建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调度,并强化行政监管,快速查清欠薪事实,依法明确支付主体。同时,立足实质化解目标,将相关责任主体一并纳入调解范围,通盘考虑讨薪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资金困难的直接雇主及建筑企业的良性发展,以法服人、以情感人,促成各方互相理解,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做到欠薪纠纷快调快处,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来源:海沧法院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