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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在雨林深处,播撒“法治的种子”。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七场“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系列未成年人普法活动。本次活动聚焦生态环境法典普法主题,走进云南省勐腊县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服务点,立足热带雨林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与少数民族传统生态文化,通过法治课堂、民俗分享、非遗表演、案例发布等多样形式,让孩子们感受“法治的光”。
活动现场,西双版纳中院“雨林法官”唐永琼围绕将于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结合森林法和地方保护条例,讲解望天树、野生兰花等珍稀野生植物和亚洲象、白肢野牛、犀鸟等野生动物保护规定,释明破坏生态环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俗专家、云南勐腊县傣学会副会长依远凤通过解读少数民族世代敬畏自然的古老习俗,阐释其与生态保护法律理念相通之处。傣族非遗传承人岩罕光登台表演紧那罗舞,舞步复刻飞鸟、灵兽姿态,生动诠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雨林守护猜猜猜”闯关环节,同学们踊跃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在轻松的氛围中巩固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与最高法环资庭副庭长田心则介绍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涉及对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生物遗传资源的司法保护等内容,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坚定决心,引导全社会凝聚保护共识。
在“‘我心中的法治雨林’创意创作”环节,孩子们利用自然落叶制作叶脉标本。活动最后,全体学生在望天树下举起右拳庄严宣誓,承诺守护雨林、遵法守规、传承民族文化,法官代表授予学生们“雨林法治小小宣传员”身份,嘉宾们为学生代表颁发荣誉徽章,并赠送由最高法民一庭、新闻局等编著的《以案为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安全岛(学生版)》《以案为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要(家长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图书。
本次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民一庭、环资庭、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主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勐腊县人民法院承办。全国人大代表白永康,全国政协委员杨方、张敏,生态环境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云南勐腊县傣学会等单位相关同志,云南省勐腊县第一小学老师同学以及媒体记者代表现场参与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