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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谢谢西安区法院!要不是你们,我们夫妻俩真不知道这日子该怎么过下去……”近日,在西安区法院第二法庭,农民工刘某和妻子热泪盈眶,连声道谢。这一幕,源自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成功调解。
务工致残,困顿家庭雪上加霜
2025年6月3日,对农民工刘某来说是黑暗的一天。受雇于董某的他,在提供劳务时因工友付某操作不当,被掉落的机器砸中,经牡丹江市林业中心医院诊断,造成髋臼骨折、股骨骨折、髋关节脱位等多处严重伤情,住院治疗17天。虽然医疗费由雇主支付,但后续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二次手术等费用让这个本就困难的家庭陷入绝境。
更为艰难的是,刘某的妻子也是一名残疾人,夫妻二人均无固定职业,靠刘某打工勉强维持生计。刘某这一伤,家里的顶梁柱轰然倒塌,生活举步维艰。无奈之下,刘某将董某、付某诉至西安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9万余元。
倾心调解,法官传递司法温度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深入了解案情。当她得知原告刘某及其妻子均为残疾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时,心情格外沉重。“这起案件关系到一家人的生计,必须尽快妥善解决。”法官暗下决心。
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她一方面耐心倾听原告的诉求,安抚刘某夫妇焦虑的情绪,向他们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积极与二被告沟通,从法律责任、人情道义等多角度进行分析,引导被告正视自身责任、主动承担赔偿义务。
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庭审中,被告董某提出曾在2026年春节前给付原告5000元,要求从赔偿款中扣除,而原告刘某对此不予认可。面对双方的分歧,办案法官没有放弃,而是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反复沟通、释法析理。
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了对立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董某、付某一次性赔偿刘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二次手术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4204.6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40元。协议约定于2026年4月27日前一次性给付。
督促履行,让纸上权利变“真金白银”
调解协议达成了,但法官的心并没有放下。她知道,对于刘某这样的困难家庭来说,赔偿款一日不到位,生活就一日没有保障。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多次督促二被告按期履行赔偿义务。
在办案法官的持续跟进和督促下,董某、付某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在2026年6月25日前将74204.6元赔偿款一次性给付到位。当刘某夫妇拿到这笔沉甸甸的赔偿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
践行初心,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只是西安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西安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承“如我在诉”理念,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办理力度。针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执行等司法服务。
一件看似普通的民事案件,承载的却是一个残疾农民工家庭的希望与未来。办案法官用耐心、细心和责任心,架起了司法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
(郭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