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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梦想奔赴鹭岛,租下一套房子
……
这是许多年轻人来厦打拼的第一步
当提前解约时
切记要办理退租交房手续
否则,可能要
为不规范退租行为继续“买单”!
案例1
桌游馆:漏完这里漏那里,“搬走断联”太糟心
案情回顾
小文向梅姐租赁一栋四层别墅,用于经营咖啡厅、桌游馆和自住。小文首次看房时,就已经发现房屋漏水,要求梅姐修复好再签约。

两个月后,小文与梅姐签约,小文在装修过程、实际入住后,又陆续发现房屋多处漏水、反复渗漏,导致桌游吧的地垫、壁画等损毁。此后,小文径行搬离。

此后,小文向海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梅姐向小文赔偿搬家费、广告费、房屋漏水财产损失等。
法院审理
小文在签订合同前已发现案涉房屋存在漏水情形,在签订合同当日亦到现场查勘房屋现状,仍选择承租并承担相应风险。
小文将案涉房屋商用而产生相应广告费,超出梅姐出租时的预期且亦非承租房屋的必要支出。小文主张的财产损失包括桌椅、吧台、手推车、消毒柜等物品的购买记录,系小文为其自身经营而购买,但小文未能证明上述物品因漏水发生全损的情形,海沧法院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酌定梅姐赔偿小文部分财产损失共计3000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案例2
烧烤店:合伙经营难维继,“锁门弃租”责难免
案情回顾
2024年4月,小华向玲姐租赁一间店面用于经营烧烤店,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一年,租金每月14000元,小华承租后,长期逾期支付租金。

此后,玲姐向海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华支付房屋占用费等。
法院审理
小华通知玲姐可以锁门,但并未及时向玲姐履行交付案涉店面钥匙等的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导致玲姐无法自由行使对案涉店面占有使用的权利。
但玲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在小华已明确表示弃租后,玲姐有权自行收回该房屋,玲姐应及时将房屋收回防止损失扩大,故其应对房屋空置承担部分责任。综上,海沧法院判决小华向玲姐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5000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未协商一致、无法定或约定事由的情形下,承租人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解除合同。而在合同终止后,承租人负有及时与出租人妥善办理交接手续、将房屋交还出租人的义务,出租方也负有及时止损、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收房,采取措施防止房屋长期空置的义务。
在此提醒:
1.谨慎签约。签订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定要再三确认房屋是否处于适租状态,在入住和退租时分别对房屋重要部位和设施进行拍照,方便退租时进行对比。
2.合同条款约定清晰。对于用于特殊经营需要的场所,应对租赁物的采光、噪声、通风、消防等条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对违约责任作出清晰约定。
3.退租切忌“一走了之”。退租时,请及时与出租人沟通,规范完成腾空返还、交付钥匙等退租行为,避免进一步扩大不必要的空置损失。
来源:海沧法院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