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市司法局联合举行《关于加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冬阳,厦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办公室(改革处)主任、一级调研员林金铿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此次,双方共签合作框架协议,法司协同发力,将个案协作升级为常态化机制,把后端保障延伸为全链条护航,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黄冬阳指出,依法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此次法院与司法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是强化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夯实司法保护防线的关键举措。要立足特区政法职责,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严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要协同精准发力,健全快速响应、主动推送机制,联动多部门构建一体化保护链条;要注重长效机制,建立日常对接、信息共享制度,开展联合培训研讨,提升专业能力,深化普法宣传,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
林金铿指出,此次签约是深化司法协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务实之举,更是聚焦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传递司法温情的暖心之为,将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及时、专业、暖心的法律援助,切实筑牢权益保护屏障。要健全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协议约定,建立常态化共享机制,实现案件当日受理、快速指派、全程跟踪;要建强专业队伍,提升律师专业能力,完善全流程质量监管机制;要强化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厦门法院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决筑牢未成年人安全底线;建立“三审合一”工作机制,组建少年审判联合合议庭,为涉未成年人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提供坚实保障;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同联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系统化推进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全力帮助被害人修复心理创伤、重构生活秩序。
今后,厦门市两级法院将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与司法局继续同心同向,密切配合、优势互补,以更精细的司法保护、更便捷的法律援助、更暖心的综合救助,携手筑牢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屏障。
供稿:刑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