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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王昭(化名),你偷拍陈一(化名)照片,发到群里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个行为会有什么后果?”审判员问。
“我(迟疑了一下)发送之前也想了一下,发出去会不会不太好。但是,当时我就是很生气,就想让她在班里丢脸……”被告王昭答。
而陈一的母亲陈芳(化名)在法庭上情绪激动。“法官,我女儿从未偷过任何东西。王昭的钢笔是掉在操场,被值日生捡到交给失物招领处……”
近日,在四川成都金牛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前来体验的中学生们穿上“法袍”、走上“被告席”,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模拟法庭开启了一场“人格权纠纷案”的庭审。

法庭上,未成年人王昭因在宿舍偷拍同学的隐私照片,发到微信群、朋友圈,还捏造侮辱同学,被依法判定构成对陈一的隐私权、名誉权的侵犯。
那是2025年10月,初二学生王昭因怀疑同学陈一偷拿其钢笔,趁陈一不备用手机偷拍其隐私照片,并立即将照片发至有42名同学的班级群,配以侮辱性文字进行诽谤。随后,她还将照片与丑化表情包发至朋友圈,导致该照片在同学间被大量截图、涂鸦和二次传播,引发轩然大波。
此事给陈一造成严重心理创伤,导致其失眠、惊恐,最终被医院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需长期治疗。同年11月12日,陈一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将王昭及其父亲诉至法院。
最终,法庭判决被告王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原告陈一隐私权、名誉权的侵害;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删除其发布的所有涉及陈一的隐私照片及侮辱性言论;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在交流群及学校指定公告栏,发布经法院审核确认的书面致歉声明,时间不少于30日。
另外,被告王海涛(化名)作为被告王昭的监护人,于此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一医疗费、心理咨询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7280元。
这次模拟庭审警示,网络欺凌行为同样侵犯隐私与人格尊严,必将受到法律追究。
金牛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讲解员薛英告诉记者,通过这样的模拟庭审,为的就是让青少年们了解,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一样,都有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随手拍下的一张照片,随手发出的一句辱骂,都可能成为刺向他人的利刃,也可能让自己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她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增强体验感,金牛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按照规范化法庭建设标准打造了青少年模拟法庭。围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这一重点工作,该基地积极探索网信普法创新模式,努力为青少年网络普法教育提供更具创意和实效的教学实践。
据金牛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运营负责人王锦锦介绍,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教学中,金牛区委网信办会同专业律师团队共同打造了模拟法庭《指尖上的边界》,让青少年以沉浸式参与的方式学习网络普法知识。开庭前,由专业律师进行案情分析和指导,并分配相应角色;庭审完毕后,律师现场以案释法,进一步加深青少年对案件法律内涵的理解。

“这里有许多针对青少年身形制作的法庭服装,如法袍、法警服等,参加活动的孩子们可以按照剧本亲身演绎庭审过程,也可以通过观看志愿者表演旁听庭审。”王锦锦介绍,基地结合青少年实际,以真实案例为原型,开发了校园霸凌、高空抛物、禁毒宣传、网络诈骗、网络欺凌等多部模拟法庭台本。
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普治科副科长张莎告诉记者,金牛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依托西部法律服务品牌创新中心(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成都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打造集课程教育、互动体验、参观学习于一体的“一站式”法治教育平台。设有游戏互动区、参观体验区、休闲阅读区等功能区,通过角色扮演、法律视频等寓教于乐形式,引导青少年了解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切实实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作为成都市首批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金牛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成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的示范样板,为青少年法治素养培育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金牛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