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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法报告提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提升涉外审判质效和公信力,服务开放合作、互利共赢。
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十四五”时期,共审结涉外案件15.9万件,较“十三五”增长66%,其中知识产权、海事案件分别为4.9万件、1.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15.9%、84.6%。
坚定维护我国司法主权。贯彻反外国制裁法,有力反制非法制裁和“长臂管辖”。某外国公司以我国某公司受制裁为由拒签提单,我国法院依申请出具强制令,责令外国公司交付提单,并判令赔偿损失。
全面行使司法管辖权,某运营专利外国企业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影响我国市场竞争秩序,某境外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损害我国投资者利益,我国法院分别适用反垄断法、证券法等法律的域外效力条款进行管辖。
加强海外利益司法保护。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我国某企业在国外承建项目已验收通过,外国业主滥用索兑权请求支付保函款项,北京法院依申请裁定中止支付,依法阻止向我国企业转嫁商业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