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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 娜
本报通讯员 何悦东 崔虹

漫画/高岳
春节前夕,在山东省潍坊青州市花农宫猛的花棚里,苗木繁茂、花卉盛放。
“这一棚花木,是用8个月前追回的8万元货款买的花木苗培育出来的。货款能追回来,多亏了‘花卉法庭’法官帮忙!”宫猛向来访的《法治日报》记者回忆起了这起货款纠纷。
“交付了花卉苗木后,我向采购方要货款,对方却说采购人员不是他公司的,还说单据上没有公司的盖章,怀疑是伪造的。实在没办法,我决定起诉。”宫猛说。2025年6月,他来到青州市人民法院“花卉法庭”起诉外地某建筑工程公司,要求其支付拖欠的花卉苗木货款8万元。
法官闵健磊接待宫猛后,仔细审阅了其提交的证据材料,认为本案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难度:供货单和对账单上没有被告公司的签章,通话录音也没有反映出公司的规范名称;双方虽有银行转账记录,但仅发生在原告所称的供货期内,没有后续的记录证明。闵健磊分析后认为,上述情形均对案件事实认定十分不利。
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不大,被告又是外地公司,闵健磊电话联系该公司,希望可以对双方进行线上调解。但该公司并不承认录音中的采购人员是其公司员工,也不认可欠款。
案件办理受阻,如何找到突破口?闵健磊转变办案思路,在关联案件中找到了突破口。通过关联案件查询,闵健磊查到被告有从其他地方采购花卉苗木引发纠纷的案件,案件细节显示,采购人员是被告公司的员工,而且还是被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代表被告公司参与诉讼。“掌握这个线索后,我们再联系被告时,被告终于承认采购人员是其公司员工,也表示愿意协商处理。”闵健磊说。
协商处理时,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在青州法院“花卉法庭”对案件进行线上审理的调解环节中,被告认可双方的买卖关系,但并不认可欠款数额,调解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
闵健磊经过分析认为,虽然双方对欠款数额存有争议,但通话录音大致体现了货款数额,且被告是为工地施工采购花卉苗木,应该有相应的采购计划、进货记录、施工图纸等资料。随后,闵健磊对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详细审查,并结合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查清了欠款为8万元的事实。
最终,经过“花卉法庭”多次线上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公司在限期内向宫猛支付货款8万元。为保障协议履行,双方根据闵健磊的建议,在协议中添加了违约条款。随后,被告如期支付所有欠款。
“感谢‘花卉法庭’帮我要回了欠款,也给了我安心经营的信心,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和温度。”收到欠款后,宫猛特意找到闵健磊表达感谢。
宫猛还收获了更多。现在,他已经习惯随身携带一个小本子,上面记录着他的“学习成果”:“‘花卉法庭’法官每一次普法课,我都认真听了。这段时间以来,每笔花木交易,从查验资质、签订合同到签字盖章的注意事项,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一样都不缺,再也不会出现那样的‘糊涂账’了!”
花农宫猛的故事是“花卉法庭”为花农花企解忧纾困的一个缩影。据了解,青州市是全国最大的盆栽花卉交易集散中心和物流中心。目前,全市有136个村15万人从事花卉产业,生产面积13.1万亩,生产品种3000多个,年交易额达139亿元。
围绕服务这一特色产业,2023年9月,青州市人民法院在花卉苗木交易中心建设了“花卉法庭”,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案件300余件,平均办案期限29天,80%以上的纠纷实现了调解处理,为花农花企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