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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昊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法、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的《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布了8个水上“一站式”解纷典型案例,包括船员劳务、人身损害、港口作业、海上交通事故、外籍船员遣返、船舶碰撞损害、船舶买卖与登记等案件类型,集中反映了水上“一站式”解纷机制专业高效化解纠纷。
《法治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6月,江苏海事局与南京海事法院在南京联合设立了全国首家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截至2025年12月,全国范围内共设立了60余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覆盖全国沿海、长江流域和其他内河水域。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介绍说,《意见》将推动各级法院与各级海事行政机关协同发力,建立起协调联动、有机衔接、高效便捷的水上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发挥解纷中心防范和调解处置水上交通、船员劳务、人身损害赔偿、船舶污染、行政争议等方面矛盾纠纷的作用,全面提升水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实现“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印证可为有为
记者了解到,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以“海事法院+海事系统”为主体,联动当地人社部门、司法部门、行业协会等多家单位,形成了“行政调解+司法保障+社会支持”的多元解纷体系,总结了大量“共享共治”经验做法。
“长江江苏段作为‘黄金水道’,年船舶流量超300万艘次,年吞吐量超33亿吨,占长江干线总量七成以上。”江苏海事局局长缪昌文说,巨大的航运规模在支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水上纠纷。
缪昌文说,以往当事人常需辗转于纠纷案件调查、行政处理、司法诉讼等多重程序,成本高、周期长。2020年6月,江苏海事局与南京海事法院在南京联合设立了全国首家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解决群众迫切需求。
“一系列数据印证了‘一站式’模式的可为与有为。”缪昌文介绍了该中心运行几年来取得的成效,在解纷效率上,实现了“速度”与“效果”的双重突破。该中心自成立以来累计受理各类纠纷292起,调解成功率稳定在80%以上。调解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约7天,相比传统诉讼程序耗时缩短超过96%。在资源整合上,形成了“专业”与“权威”的协同合力。组建由海事调查官、法官、行业专家等构成的复合型调解团队,并依托这一机制,将服务延伸至船员权益保护、海上风电等新兴领域。在服务供给上,构建了“线上”与“线下”的立体网络。线上,通过“海事通”等平台实现“不见面”调解;线下,在全省103个海事政务自助终端嵌入调解模块,方便船员就近办理。这套便捷体系已累计服务船员及家属3000余名、港航企业500余家,涉案标的总额近1亿元。在效力保障上,完成了“调解”与“司法”的无缝衔接。通过建立规范的司法确认机制,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根本上解决了“调而不结”的难题。
提升调处效能
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的具体任务包括强化源头预防,着力消除影响矛盾纠纷化解的制约因素,提升海事执法司法协作水平;突出调解优先,通过多平台调解入口,构建“调解挺前、诉讼兜底”分层模式,调解范围覆盖多类纠纷领域,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
《意见》要求,提升调处效能,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探索建立“主动履行为主、司法确认保障、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用好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平台资源,以案释法增强群众认同。优化功能布局,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场地推动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努力实现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此外,《意见》还就深化信息互通、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
“《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水上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入了司法执法系统化协同的新阶段。”最高法民四庭庭长沈红雨说,在职能定位上,人民法院要以“定分止争”为目标导向,从“司法裁判者”向“治理参与者”延伸。一方面,通过司法确认、指导调解、示范裁判等方式,为水上“一站式”解纷平台提供及时、权威的司法支持和保障,提升非诉解纷机制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另一方面,通过审理典型案件、发出司法建议、发布审判报告和典型案例等方式,提示航运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促进海事领域相关行为规范和行业标准的完善,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沈红雨说,最高法民四庭将指导全国海事法院及上诉审高级法院准确把握《意见》精神,与海事行政机关通力协作,共同将“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成为功能互补、程序衔接、运转高效的纠纷解决平台。
专业支撑到位
水上矛盾纠纷具有时效性要求高、事故责任认定专业性强、涉外因素多等特点,海事法院与海事行政机关业务关系紧密。如何在水上“一站式”解纷机制中,发挥好各自专业实现司法执法系统化协同?
沈红雨说,最高法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机制建设,构建“规范、协同、智能”的诉调对接与司法保障体系。健全规范指引机制,细化有关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出具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等工作的具体规程,统一审查程序和标准;深化常态协同机制,鼓励和支持各海事法院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建立固定联络、定期会商、业务交流等常态化工作模式,确保协作响应及时、专业支撑到位;强化智慧赋能机制,推动将海事司法服务深度嵌入“一站式”解纷平台,探索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实现必要信息的高效、安全流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海事部门的专业性是纠纷公正高效化解的重要基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徐伟说,在专业支撑环节,确保底气“足”,海事部门将继续在事故调查等专业性强的领域,为解纷工作提供客观、中立、权威的技术分析和事实认定,用专业筑牢公信的基石。
徐伟说,在服务供给环节,确保措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鼓励和支持各地海事管理机构,在遵循《意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本地水域特点、航运业态和常见纠纷类型,探索更接地气、更管用的服务模式,让“一站式”服务更好地满足差异化需求,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本报北京1月7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