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光明网讯 (见习记者 刁慈)12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靳学军通报北京法院执行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运行成效情况。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北京法院一体建设运行执行财产线索接转中心,各法院执行局均设立了实体化运转的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负责对申请执行人或案外人在执行过程中提供的财产线索统一进行登记、受理、移交、督办、回复。
据靳学军介绍,全市法院执行财产线索接转中心一体化建设运行以来,今年前11个月,全市法院通过执行财产线索接转中心共接收线索12989条,同比上升14.8%;成功查控财产5570件,同比上升18.6%;执行到位金额6.8亿余元,同比上升21.4%。
靳学军表示,全市法院主动适应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发展需求,探索对直播收益、数字资产等新型财产的查控路径,提升对新型执行标的的识别、追踪和处置能力,依法增强司法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效能。
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云强通报一起“丰台法院接转中心赋能新型财产核查,直播收益变身执行真金白银”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某实业公司、王某等与申请执行人的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此后,申请执行人向接转中心提交一条新的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王某虽所属公司经营不善,但仍以个人名义通过某平台直播带货销售钻石,且提供了具体直播账号,请求法院执行该笔直播收益。线索专管员收到线索后,立即精准移交承办法官。承办法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向平台所属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冻结并扣划王某平台账户内直播收益约20万元。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未限制账户正常直播功能,保障其后续偿债能力。案款到账后,王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以直播带货佣金折抵剩余案款的和解协议。
云强介绍,本案彰显了执行财产线索接转中心适配数字经济时代新型财产查控、变现的功能,适应了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丰台法院通过向相关主体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冻结并扣划直播收益等方式,为后续接转中心打通数字人民币、游戏装备、数字藏品、账号、域名等虚拟财产线索通道,做出了有益尝试和积极示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岩介绍,根据《民法典》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类财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与数据财产范畴,具备合法财产的价值性、可支配性与排他性。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当前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迅猛发展,催生了大量数字化的新型财产。而《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的“后台实名、前台自愿”认证制度,让这类新型财产兼具信息透明、流转可追溯、归属易核查的特点,依托平台数据即可快速锁定财产线索,打破传统财产查找局限。将其纳入执行范畴,在房产、车辆等传统财产查找路径之外,进一步拓宽了执行线索渠道,有效破解“财产难找”的执行难题。对于这类新型财产线索,更多需要当事人主动向法院提供,法院据此可精准锁定财产,既遏制了被执行人隐匿新型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也凝聚起破解执行难的社会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