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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押金退不回”“中介突然失联”“租到隔断房、甲醛房”……租房时遇到糟心事该怎么办?12月18日,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涉中介机构小额房屋租赁案件审判白皮书(2023-2024年度)》,为出租方、中介机构、承租人送上一份清晰的司法指引,守护“安居”权益。
白皮书指出,2023年以来,北京朝阳法院受理的涉中介机构小额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数量呈现增长趋势。
白皮书显示,北京朝阳法院2023至2024年共审结涉中介机构小额房屋租赁合同案件705件。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150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29件,以撤诉方式结案325件,以裁定驳回起诉方式结案1件。
而在判决结案的案件中,因中介机构作为出租人与房屋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案件为130件,占比87%;因房屋所有权人与中介机构履行房屋委托出租或委托代理合同产生纠纷的案件为20件,占比13%。
据北京朝阳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庭长吴克孟介绍,在全部705件统计案件中,涉案金额总体偏小,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案件占近60%,但发案较为频繁,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突出表现为五种纠纷类型,包括中介机构失联引发房主要求实际承租人腾房纠纷、因提前退租引发的租金退还纠纷、押金退还纠纷、因隔断房引发的合同解除纠纷、因“甲醛房”引发的合同履行纠纷。
从涉诉中介机构情况来看,在705件案件中,近半数案件集中于28家中介机构;以判决结案的案件中,中介机构作为被告的案件有145件,占96.7%,反映出部分中介机构履约不规范、违约情形多,存在较大经营风险。
“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中介机构异地线上经营、出租劣质房源、制定严苛条款、收款账户混乱、违规经营业务,部分承租人也存在随意退租、不当使用房屋等法律意识淡薄、合约意识欠缺的问题,而房主则有疏于审查中介机构资质轻信高价收房、忽视房屋实际使用情况纵容违规改造的情况。”朝阳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法官权成子介绍。
针对上述问题与风险,北京朝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国才建议,出租人应明晰权责、规范出租,提供适租房屋,履行维修义务,遇有纠纷时遵守正当程序,不采取换锁、断水、断电、私自处置房屋内物品等方式激化矛盾。
同时,中介机构应诚信经营、完善管理,规范业务流程,确保房源真实、权属清晰,使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范本,对重要条款进行提示说明,并健全服务体系,主动承担应尽责任。
另外,承租人也应审慎定约、合理使用,租前全面调查,仔细检查中介资质、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空气质量等,租后规范履约,不得擅自改建、转租或从事违法活动,遇事理性沟通、依法维权。
王国才表示,下一步,朝阳法院将推动完善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治体系,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