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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最高人民法院
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
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厦门法院系统1个集体、1名个人
榜上有名
集美法院执行局获评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海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丽菊获评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集美法院执行局

锐意进取攻难案
近年来,集美法院执行局认真履行执行工作职能,采取科学化执行案件管理模式,深化执行团队长会议制、终本“三问”工作法,着力攻克一批“骨头案”,包括妥善执结产值累计13亿民营企业被执行案,成功执结集美区纺织西路涉案土地面积达13.41万平方米的腾退案件,核心执行质效指标连续六年处于全省基层法院优位,执行成效获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中国审判等国家级媒体报道。
务实创新疏堵点
善用执行联动工作方式,建立“执行+社会治理”“执行警务联动”等机制,今年以来,通过借助公安、人社、工信、市监、镇街等力量,查找被执行人510人次,执行到位金额超1600万元。着力解决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难题,与泉州监狱等共建“执监联动”机制,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到位金额同比上升97.76%。连续三年开展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活动,累计邀请168名代表委员全程跟案见证执行,推动案件执行完毕或和解。
暖心答需破坚冰
紧盯企业发展需求,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工作室”,用好失信失能分类管理等工作方法,助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企业”走出债务困局。在全市首推执行法官常态化值班接待机制,五个执行团队轮流接待当事人,制作接待日志,确保实质处理接待事务,源头预防化解执行信访。与区慈善会建立“执行+慈善”救助金机制,共建以来为69名困难群众发放慈善救助金124.52万元,救助后继续执行到位的款项转入慈善救助基金,有效补充国家司法救助机制。
海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王丽菊

以业为责,践行司法为民
王丽菊于2025年11月被评为第四届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其“以业为责”为初心锚点,将每一次案件办理、每一次纠纷解决都作为履职担当的具体实践。先后从事审判管理、信访、执行及破产等业务工作,合作承办的“厦门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与福建某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扣划实施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系全国首批执行实施指导性案例之一、福建省首例中基层法院指导性案例、厦门法院第一例指导性案例;2起执行案例入选厦门市年度典型案例及精品案例;承办的蔡某某与陈某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案,系全国首例打通大陆法院向台湾地区当事人就地领款支付路径的案件。
以勤为径,深耕专业调研
参与《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法律调研及修订工作;参与《强制执行工作会议纪要》论证、草拟工作;在《人民司法》《中国审判》《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多篇学术论文;荣获第31届、35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第36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等奖、第32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优秀奖、《法律适用》“巴陵杯”论坛比赛二等奖,5次获得福建省学术讨论会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福建省经济法学研究会青年优秀论文一等奖;连续4年获得全市法院先进调研个人、入选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
以能为基,发挥创新动能
善于思考、挖掘工作潜能,将品牌创新作为破解难题、提质增效的关键动能。参与筹备成立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厦门破产公共事务中心,构建困境企业预重整管理“链条”,获评2022年度全市“十佳”营商环境创新举措;作为全国首批内地与香港承认互助破产程序试点城市厦门工作专班组成员,参与首批法律文书样式草拟;全国首创“跨海峡”便利支付机制,首次实现台湾地区当事人“家门口”领取案款,破解涉台案件案款发放工作堵点,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操作指引,获评全国法院优秀信息、2024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举措、福建法院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十大创新改革实践成果;创设性提出“君子·执行”理念,挖掘传统文化当代价值,打造新时代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被《中国审判》点赞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