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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安区法院聚焦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通过庭前沟通、庭中调解全流程发力,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促成被告当场履行付款义务,以实打实的司法举措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跑出公平正义“加速度”。
简要案情
图片图片据悉,自2021年起,原告某商贸公司与被告王某建立供货合作关系,该商贸公司长期为被告经营的餐饮店供应食材。合作初期被告能按时结算货款,慢慢地被告以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开始拖欠货款。经双方结算,截至2023年10月,被告累计拖欠原告货款17万余元,原告多次上门催讨、电话沟通,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逐渐失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全部拖欠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雪莹第一时间阅卷梳理案情,发现原、被告之间存在长期合作基础,纠纷核心在于货款支付问题,并无根本性矛盾,具备调解可能性。为避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增加双方当事人时间与经济成本,承办法官决定优先启动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庭前。承办法官首先通过电话联系被告,起初被告态度消极,对法官的沟通存在抵触情绪,甚至拒绝接听电话。承办法官并未气馁,多次尝试后终于与被告取得有效沟通,一方面向其释明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告知其若败诉不仅需支付货款,还可能承担案件受理费、逾期利息等额外成本;另一方面,耐心倾听被告的困难与诉求,了解到被告近期确实因餐饮店客流量减少、经营压力大导致资金紧张,并非恶意拖欠等原因。

图片针对此种情况,法官提出“分期付款”“原告适当让步”等初步调解思路,引导被告正视纠纷,积极配合解决问题。同时,法官也与原告沟通,向其说明被告的经营困境,建议原告从长远合作角度出发,适当放宽付款条件,为调解创造空间。经过法官多次“背靠背”沟通疏导,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态度逐渐缓和。
案结事了

经调解,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原告也信守承诺,明确表示放弃对利息的诉求。调解协议达成后,法官当场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被告随即将全部货款足额给付原告。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近年来,东安区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庭前积极沟通、庭中精准发力的全流程调解模式,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快速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