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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老年夫妻起诉儿子儿媳要求搬离其名下房屋,儿子儿媳称,婚前父母曾口头承诺将该房作为婚房供其长期居住,双方基于此承诺结婚生子。但婚后因老人与女儿同住不适、子女经济状况变化(购有两套房产)及育儿矛盾等家庭积怨,父母要求收回房屋。而儿子一家因育儿压力、住房条件受限难以立即搬离。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治深壹度》栏目推出的特别节目《司法护老 幸福银龄》中,讲述了上述这起因“口头承诺的婚房”引发的家庭诉讼,折射出亲情与物权交织的现实困境。
从法理上来讲,这是一起简单的物权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二百四十条的规定,父母作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其物权理应受法律保护。但从情理角度分析,“法律可以强制交付房屋钥匙,但无法强制交付双方之间的亲情”,若一判了之,法理的刚性很可能彻底斩断两代人的亲情纽带。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在厘清法律权属的同时,敏锐捕捉到双方的情感诉求,既依法保障老年人对自有住房的合法权益,又通过调解给予子女合理的搬离期限,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用“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的生动范本。
节目的深刻之处在于,它没有停留在谁对谁错的是非判断,而是深入展现了家庭纠纷中情理法融合的审判智慧。承办法官没有将自己定位为裁判者,而是充当调解员和修复师,通过庭前沟通、休庭调解,为双方搭建了一个情感缓冲和理性对话的平台。最终父母放弃索取占用费,体现了长辈的宽容与慈爱;子女承诺限期搬离并主动提前履行,践行了对父母物权的尊重和晚辈的承诺。三个月的宽限期不仅是法律上的缓冲,更是情感上的舒缓期和家庭秩序的重构期。
《司法护老 幸福银龄》节目以细腻的镜头语言和充满人文关怀的叙事,生动展现了人民法院在保障老年人权益方面的司法实践与温度。当镜头展现法官如何用“耐心倾听+释法析理+心理疏导”的组合拳化解家庭积怨时,普法教育已悄然完成——观众不仅理解了居住权与普通居住承诺的法律区别,更直观感受到司法工作者如何将“法条的温度”传递至百姓生活。这种以案释法的方式,让民法典的规定从抽象条文变为可感知的生活智慧。尤其是判后回访机制的运用,更是将司法关怀延伸至纠纷解决之后——通过跟踪履行情况,确保调解成果真正转化为家庭关系修复的契机,让“司法护老”从纸面权利走向现实温暖。
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有温度、有智慧、有担当的人民法官可以解开“家务结”。当法律的刚性条文,在调整以亲情为纽带的复杂关系时,司法的人文关怀与智慧调解,正是“司法护老”理念的生动注脚。它让观众看到,法治的力量不仅在于明断是非,更在于弥合裂痕、重建信任,既守护公平正义的底线,亦是点亮和谐善治的曙光。(作者:姜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