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从知名女演员被AI合成肖像进行虚假直播,到男明星被AI技术生成音视频与中老年女性“谈恋爱”,再到一些电商平台商家利用AI生产虚假测评、以评价方式推荐商品……近年来,AI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广泛应用,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与此同时,AI技术的深度伪造侵权行为,令人真假难辨,更令人感到不安。
AI技术在某些领域趋于滥用,危害显而易见。在短视频平台和直播平台的商业带货行为中,AI技术伪造明星声音和肖像进行“代言”,损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和声音权等合法权益,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还侵蚀着直播电商经济的诚信基石。当一再受骗的人们对AI生成内容的信任度持续下跌,最终可能会反噬别有用心的商家和监管无力的平台,进而演变为没有赢家的零和博弈。
规范AI技术合理应用,令其发挥正向作用和价值,是各界的共识。为此,近年来从监管部门、产业一线,到学界、消费者,都在研究其运行机制、底层逻辑和应用边界,为的正是探寻有效的、有针对性的规范举措。
比如,修订网络安全法,首次将AI安全纳入法律框架,要求企业进行“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强化数据分类保护。又如,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要求对AI生成内容进行标识、保护用户信息,并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此外,部分平台已公示算法规则,推动算法透明化和公众监督,也是有益尝试,等等。
法律法规和相应的规范举措虽然已经“在路上”,但现实仍不容乐观。比如前述要求AI内容进行标识的新规已实施两个月,但部分短视频、直播间运营者并未落实,仍有许多AI内容未亮明身份。这说明,在流量和利益面前,“自觉”被抛之脑后。加之AI生成内容效率高、成本低、难辨识,这是AI生成内容被滥用的首要原因。
因此,我们必须要强化监管手段和细化平台规则,对AI生成技术应用领域中的各类概念、责任划分、技术适用范围等进一步厘清。更重要的是,要在治理理念上不断升级。未来,要用更多互联网思维治理互联网问题。比如,以技术对抗AI深度伪造侵权现象,植入隐性水印与溯源元数据、模型指纹等,实现对AI生成内容的“可见、可检、可追”等。
技术的价值体现在服务于人。期待立法、监管等部门在规范AI技术应用发展中的探索和求解步伐再大一些、快一些,为AI应用划定红线,不断为用户提供更多获得感和便捷性,用“加法”实现乘数效应。(吴迪)
来源:《工人日报》(2025年11月13日 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