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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纷繁如织,她能在家长里短间厘清是非;
商事纠纷错综似网,她精于利益平衡中守护诚信;
民生关切细微若丝,她善以司法温情回应百姓期盼……

从事民商事审判二十载,她将青春献给法庭,用真心换来信任,被群众亲切称为“暖心法官”——她就是德州市夏津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傅雁。
自2006年进入法院,傅雁始终坚守民事审判一线,累计审理案件超2000件。无数深夜伏案的专注、无数次奔波于田间地头的辛劳、无数场融情于法的调解,凝聚成她二十载如一日的坚守。她让公平正义在百姓心中生根开花,用点滴付出编织出与群众心连心的司法情怀。
胸怀大局,以司法之力护营商、促发展
民事审判,不仅关乎个案正义,更牵连一方发展。傅雁深知,法官既是断案者,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者、保障者。她常说:“法官当有赤子之心,既要恪守法律底线,更要胸怀大局、主动作为。案件审理不能就案办案,而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过司法裁判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一起涉企产品质量纠纷案摆上傅雁的案头。本地重点轴承企业因防锈油质量问题索赔120万元,被告则是一家长期合作的油脂公司。若搞机械鉴定,就会延长诉讼时间,增加诉讼成本,还可能切断合作纽带。她先后三次前往两家企业实地走访调查,详细了解防锈油的使用过程和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她发现被告并非故意为之,且双方有货款未结,便提出“货款抵偿+继续合作”方案:以82.5万元为总赔偿额,其中32.7万元以旧货款抵顶,余下49.8万元以继续供油方式分批履行。方案一出,双方豁然开朗,纠纷迅速化解,合作得以延续,实现了双赢。
她不仅善解纷争,更注重机制创新。2022年以来,她创新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推动法院与16个部门组建企业破产协调机制,主导出台《夏津县人民法院重大金融案件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夏津县人民法院审理预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夏津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实施细则》等5项制度,有力服务了高质量发展大局。她深入园区、走进企业,了解经营困境,提供法律指导。三年来,她走访企业46次,开展法治培训15场,提出司法建议41条,这些建议涵盖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领域,为企业规范经营提供了精准指导。
在破产审判中,傅雁创新方法,主导处置4起破产案件,其中某植物油公司破产案释放土地49.22亩,安置职工120余人,实现资产变现7200余万元,使“沉睡”资源重焕生机。
心系百姓,以司法之暖化纷争、解民忧
“百姓之事无小事”,是傅雁常挂嘴边的话。她深知,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一份生计、一片期待。“法官不能高高在上,要走进群众中间,了解他们的疾苦,体会他们的难处,这样才能真正办好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这是傅雁经常对年轻法官说的话。
2023年初,一起地瓜窖存纠纷令原告心急如焚——40万斤地瓜正在腐烂,损失高达80万元。时值春末夏初,气温回升,地瓜腐烂速度加快,当事人焦急万分。为了把当事人损失减到最少,傅雁第一时间带队赶赴地窖。现场气味刺鼻,地瓜腐烂程度不断加深,时间刻不容缓。她当即邀请农业专家现场勘验,组织清理分拣、联系客户变卖。那四天里,她联系了多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反复协商价格,最终为未腐烂的地瓜找到了合适的买家。四昼夜奋战,换来13页清晰的处置清单,为案件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后续庭审中,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她依法判决被告赔偿38万元。双方服判息诉,纠纷彻底化解。案件结束后,当事人握着傅雁的手说:“傅法官,您不仅帮我们解决了纠纷,还保住了我们的心血,真是太感谢了!”
三年来,傅雁审结民事案件682件,结案率95.3%,平均办案时长65.78天。她主动承办建设工程、破产清算等疑难案件167件,无一件被发回,无一起引发信访。数字背后,是她无数个早出晚归的日子,是她用脚步丈量民情的坚持,更是她如琢如磨的法律匠心。
肩扛正义,以司法之正守初心、铸法魂
做法官,要有悲悯之心,更要有浩然之气。傅雁始终信念如磐: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考验,让法律成为弱者最坚实的依靠。“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权威。同时也要心怀百姓,特别是要关爱弱势群体,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傅雁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审理一位残疾农民工诉企业拖欠劳动报酬案件中,企业仗着证据缺失拒不认账。傅雁没有简单驳回,而是主动调查取证,深入核实案情。她多次到企业走访,与管理人员沟通,讲解法律规定;到农民工住处探望,了解实际困难。她调取了企业的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证据,最终查清了案件事实。依法判决企业支付报酬后,她还协调执行干警为老人申请司法救助3000元。案件了结后,老人送来锦旗:“人民的好公仆,法律的守护神”。这面锦旗不仅是对傅雁个人的褒奖,更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肯定。
傅雁深知,廉洁是法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她始终坚守廉洁底线,拒绝各种诱惑,保持司法清廉。有一次,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通过亲戚找到傅雁,想请她吃饭并表示“心意”,傅雁坚决拒绝,并严肃地告诉对方:“法院是讲理的地方,有理不用找人,没理找人也无用。请相信法院会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这样的例子在傅雁的法官生涯中还有很多,她始终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案。
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傅雁注重将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转化为系统化、可推广的经验总结。她围绕民商事审判中的一系列疑难复杂情形,开展了深入调研和细致剖析。她对“表见代理的认定注意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强调了对是否有代理权外观的审查要点,并就“逆向劳务派遣的认定要件”展开探讨,规范了劳动关系与派遣关系的界限判断。这些来源于实践、聚焦于细节的调研成果,有效提炼了同类案件的裁判思路,切实提升了审判质效。她所撰写的《夏津某植物油有限公司诉刘某树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案例入编《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参考。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香满园。傅雁注重传帮带,在主动承办多数疑难案件的同时,还经常与年轻法官交流办案经验,指导他们承办复杂案件,帮助他们提高业务能力。在她带领下,夏津法院民事审判庭和个人先后取得多项省、市、县荣誉。这些荣誉背后,凝聚着傅雁和全体民事审判法官的担当和汗水。
法治之路,步履不停。二十年来,傅雁用匠心守护公正,以温情书写为民情怀。未来,她将继续坚守审判一线,融法理情于裁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正如她所言:“只有将法理情融为一体,才能做出有尺度又有温度的裁判,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