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这个方案保住了我们企业的生机。”11月4日,在初冬冷雨的笼罩中,广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就在该公司养殖场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紧要关头,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实施“活封”方案,让数千头仍需六个月育肥的仔猪得以继续饲养。
这是大化法院开展的一场集中执行行动里的一幕。大化法院执行局抓住清晨战机,针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重拳出击,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
在申请执行人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大化法院已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940余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执行法官仔细研究案情后,并未简单采取查封措施,而是深入被申请人的公司养殖场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其最具价值的资产是数千头仅重二十斤左右的仔猪,还需六个月才能出栏。
若按常规方式“死封”,这批仔猪将因无法持续投入饲养而面临饿死或大幅贬值的风险,这不仅会直接摧毁企业,也将严重损害申请人潜在的受偿权益。面对特殊情况,执行法官果断确立 “活封”方案,对养殖场与仔猪进行清点登记、张贴封条,但允许企业在法院监督下继续投入饲料进行养殖,待仔猪达到出栏标准后销售,所得款项直接转入法院监管账户。
这一举措既有效保障了保全财产的未来变现能力,也为困境中的企业留出了恢复经营的宝贵空间,司法措施的力度与温度在雨雾中交织。
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一笔拖欠8年的债务进入执行程序。
2015年,韦某因建房资金短缺向覃某的父亲借款4万元。2023年7月,在计算相应利息后,双方确认借款本息合计6万元,韦某重新出具借条并约定还款期限。债务到期次日,覃某父亲病故,该债权依法由作为唯一继承人的覃某继承。
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时间跨度长,执行难度较大。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多方查找,成功将被执行人韦某传唤至法院。
面对询问,韦某承认借款事实,但表示目前经济状况确实困难,难以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法官在核实其履行能力后,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这笔债务已拖欠8年,申请人父亲也已离世,理应尽快解决。”法官向韦某严肃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双方寻求务实解决方案。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当场支付部分+分期付款”的方案。法官明确告知韦某,若任何一期逾期,法院将立即恢复强制执行。
最终,韦某当场支付3000元,并就剩余款项签署分期履行协议,横亘两代人的心结随晨雾消散。
而当被执行人持续玩“失踪”把戏时,执行联动机制撕开了逃避者的伪装。
广西某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唐某、潘某分别申请执行广西某劳务有限公司的3起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执行标的总额高达258万余元。广西某劳务有限公司法人罗某作为案件被执行人,面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期消极对抗,拒接电话、签收法律文书后拒不报告财产、刻意隐匿行踪,企图逃避执行责任。
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大化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依托公安机关提供的关键线索,精准锁定罗某藏匿地点。执行法官迅速出击,成功在某餐馆酒桌上将其依法拘传至法院。
“法院生效判决必须履行,逃避解决不了问题。”执行法官对罗某耐心释法明理,详细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然而,罗某不仅对法官的劝告置若罔闻,反而情绪激动,公然拍桌拒执,态度极为恶劣。
鉴于罗某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以过激行为挑衅司法权威,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报告财产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大化法院依法对罗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冰冷的手铐扣住腕间时,所有试图挑战司法权威的嚣张气焰尽数熄灭。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大化法院全体执行干警集结,按照既定计划兵分多路,奔赴多个执行现场,规范执法、敢于亮剑,共传唤33人,拘传1人,拘留1人,执行和解12件,执行完毕11件,执行到位金额21万余元。
(作者:蓝如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