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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举行“扫码入企”系统推广应用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作主题发布,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大数据中心信息技术服务五处负责人刘云升、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文迪、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田芳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共同研发了“扫码入企”系统,并于9月30日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系统的部署实施,标志着我区涉企行政检查迈入数字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搭建起政企双向互动桥梁,将评价权交予经营主体,推动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型。自治区“扫码入企”制度的实施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利企惠企的一项民心工程。
“扫码入企”制度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对经营主体进行行政检查时需经“事前赋码、事中验码、事后评价”三个关键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实现全链条可追溯。倒逼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司法厅向我区300余万户经营主体发出三点倡议:一是主动宣传。请相互告知,主动做好宣传,进一步扩大“扫码入企”这项制度的知晓率,用好“扫码”权利,为自身经营筑起“防护墙”。二是积极支持。在接受执法检查时,请积极配合,及时扫码并对执法服务进行评价。三是合力监督。共同监督“扫码入企”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于行政执法人员不亮码,或扫码后显示检查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可拒绝接受检查,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下一步,将以落实“扫码入企”制度为切入点,继续强化数据支撑、科技赋能,推动行政执法部门牢固树立 “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服务大局” 的理念。继续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推动行政执法更智能、更规范、更便民,持续打造我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