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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记者 孙满桃)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职能”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九)。记者注意到,这批案例主要包括涉物业纠纷化解和涉交通事故纠纷化解。
其中一起案例中,福建省芗城法院金峰经济开发区法庭组建“立案速裁、刑事、民事、商事和执行案件”5支专业化审判团队及1支法警中队,秉承闽南传统和贵理念,打造“业主安居、物业乐业”的物业类案解纷前沿阵地。该法庭在办理一批空置房、服务瑕疵的物业费欠缴案中,通过速裁形成对该类房屋减免公摊水电费的裁判标准,编发示范指引,促成500余名业主主动履行义务。
另一起案例中,天津市西青法院杨柳青人民法庭依托“立案+先行调解+审判”全链条办案模式,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激发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市场化专业调解潜力,建立高效便捷道交纠纷快速调处机制,近两年,先行调处纠纷1622件,占受理案件数量的50%,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4天,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下降17.12个百分点。
作为武汉市首个集中办理道交类案件的专业化法庭,湖北洪山法院和平人民法庭构建“多元调解、高效审判、源头治理”模式,全方位推进道交纠纷实质性化解。2023年以来,法庭受理道交案件2072件,调撤率57.5%,辖区道交纠纷诉讼量同比下降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