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自8月30日发布
第3期预拘留公告(13名被执行人)以来
拘留3人(曾嘉盈、谢九、王立敏)
和解分期履行1人(杨月光)
还有3人正在和解协商中
(陈正明、陈福清、林振先)
对于其他6人,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现再公告第4期,共15人
厦门法院预拘留公告
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高消费或者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等行为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发出预拘留公告,敦促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26日
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