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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记者陈畅 见习记者刁慈)8月15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尾矿库、水体污染、危险废物、大气污染等治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检察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有力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
例如,北京市海淀区三家单位超总量、超标排放锅炉废气氮氧化物,对秋冬季PM2.5污染和夏季臭氧污染治理造成不利影响。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促使污染企业通过技改升级等替代性修复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助力京津冀地区细颗粒大气污染防治。
记者了解到,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8.6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2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4万件;共提起公益诉讼7500余件,约占全部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57.6%。2018年1月至2025年7月,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共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5.69万件,涉及赔偿金额约334亿元,推动一大批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部署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长江、黄河、珠江重要支流流域水环境治理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等专项工作,并持续深入推进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环渤海海洋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公益诉讼专案的办理。
为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将检察公益诉讼法列入初次审议项目。目前,《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已在征求各相关部门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工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工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提供系统性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