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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记者 孙满桃)8月14日,在15日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文物局等12家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 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持续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专业技术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加强生态环境评估鉴定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完善评估鉴定标准规范。共享专家库等环境资源专业技术人才,就调查取证、损害评估、修复实施等专门性事实问题加大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力度。
专门性事实查明一直是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值得关注的是,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重要技术保障,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目前尚存在周期长、费用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案件审理。
对此,最高法环资庭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最高法高度重视,与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共同破解专门性事实查明的难题。
上述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围绕环境资源案件专业技术性强,鉴定评估需求高等实际问题,不断丰富专门性事实查明方法,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加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发挥专家辅助人制度作用,探索引入生态环境技术调查专家,促进破解环境司法鉴定供给不足的问题。如2023年,最高法出台《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专家以担任人民陪审员方式参加审判组织,直接参与专门事实审理认定。
另一方面,该负责人介绍说,人民法院推动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2015年,最高法与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将环境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截至2024年底,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准入300余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生态环境部向社会推荐了三批共42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最高法出台环境污染犯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司法解释,环境司法的专业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最高法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密切协作,不断加强对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技术保障。积极配合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加强生态环境评估鉴定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完善评估鉴定标准规范,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的支持,切实解决环境资源案件“鉴定难”“鉴定贵”“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同时,健全环境资源专业技术人才共享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和法院内部跨区域协作,共享专家库等环境资源专业技术人才,就调查取证、因果关系、损害评估、修复措施及方案等专门性事实问题,加大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力度。对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案件,通过委托专家评估并综合案件情况作出认定,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