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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感谢检察院帮我们严查了‘蛀虫’,还给我们开了‘药方’堵塞监管漏洞,这下国有财产更加安全了!”某国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保负责人在向河北省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反馈检察建议时如是说。
2025年1月,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将辛某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河北省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24年1月至9月,某公司一班组五名职工,在班组长辛某某带领下,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利用生产过程中经手管理的便利条件,窃取侵占公司钢板并出售给废品回收站进行非法获利,共侵占公司财物价值12万余元,严重侵害了公司合法权益,造成了国有资产损失。
办案中,检察机关严惩企业内部“蛀虫”,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未止步于个案惩处,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细致审查,认真梳理微信销赃、分赃转账明细,深挖发现一关联犯罪线索,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力求斩断内外利益链条,清除侵蚀企业肌体的“蛀虫”。同时,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始终,公检协力为公司挽回了全部损失,切实维护了企业发展根基。
针对涉案公司在案件中暴露出的内部监管、风险防控、犯罪预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组织召开联席会,深入剖析症结,并征求涉案企业意见,及时精准制发了检察建议,内容涵盖强化内部监管、健全风控机制、深化廉洁文化建设等核心领域,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协助公司强化内部免疫系统。
涉案公司接受检察建议并表示惩治犯罪是治标,推动系统治理堵塞制度漏洞,才是治本之策。随后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进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提升了企业的合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法治屏障。
在办理该起国有公司员工职务侵占案时,武邑县检察院坚持“治罪+治理”的理念,通过运用“打击犯罪+精准监督+检察建议”组合拳,不仅有效惩治了犯罪,还保护了国有资产,更有效激活了企业自身“免疫系统”,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韩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