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司法执笔绘青绿 贺江潮涌护安澜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纪实
阳光下的大桂山林场六排分场,金灿灿的黄花风铃木随风摇曳。这片由法官带领破坏生态的社区矫正人员亲手补种的“新生林”,不仅是生态画卷中的亮丽风景,更是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的生动注脚。三年来,八步区法院以专业化审判为笔、联动机制为弦、创新普法为种,在贺州这片森林覆盖率高达73.19%的生态绿地上,奋力书写着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答卷。
专业化审判:破局生态司法“拦路虎”
“以前环境资源案件分散审理,流程繁复,效率难保障。”八步区法庭廖莹法官的感慨,道出了生态司法曾经的困境。2022年,八步区法院率先推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并于2024年4月成立贺州市首个“环境资源+金融审判”专业化法庭,实现案件类型化、高效化审理。
专业知识曾是环境审判的难点。八步区法院创新引入环境科学、生态学背景的“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在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禾花雀案庭审中,陪审员陈伟以科学视角阐释生态链价值:“小小禾花雀的消失,意味着生态天平的倾斜。”被告人黎某某当庭认罪,此后更从“捕鸟人”蜕变为“护鸟人”,成为乡野护鸟宣传员。
森林碳汇赔偿案的司法创新更是在广西首开先河。2023年5月,冯某、陆某滥伐林木案中,八步区法院法官盘桂淑首次引入“碳汇”理念:“原地复植补种无法弥补森林‘碳汇’损失。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犯罪行为,损害林木本身,也损害森林生态系统的固碳调节服务功能。”二被告心悦诚服,当庭自愿缴纳碳汇赔偿金。这一判决实现了从“看得见”的破坏到“算得清”的损失,再到“全链条”救济的重大突破。
2023年以来,八步区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16件,24件适用碳汇赔偿机制,罚金与生态修复费用缴纳率达100%,培育的典型案例连续三年入选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跨域联动:奏响三省一江“协奏曲”
一条贺江串联桂粤三地,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需打破地域壁垒。2022年,八步区法院与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广东封开县人民法院签署《贺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意见》,联合设立省际司法协作联络站,架起跨域沟通、案件移送、执行协作的桥梁。三年来,联席会商、联合修复成常态。2024年“世界环境日”,三地法官齐聚贺江中游共商流域保护、携手增殖放流,数万尾鱼苗跃入清波,激荡司法协作的涟漪。
鳄蜥是世界珍稀濒危物种,其全球种群数量的1/3分布在八步区境内的大桂山。针对鳄蜥保护,八步区法院继建立全市首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后,2024年7月推动成立全国首个“鳄蜥司法保护协作中心”,联合八步区检察院、大桂山鳄蜥保护区管理中心攥指成拳,在打击犯罪、栖息地保护、生态修复等领域形成合力,为鳄蜥守护天然家园。
司法协作再拓新疆界。“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的“三长”协作机制,打通林业执法与司法“最后一公里”。2023年4月,合面狮湖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修复基地应运而生;每年定期组织涉林案件社区矫正对象补植复绿和巡护。惩罚、教育、修复在此实现了有机统一。“亲手种活树苗,才懂破坏的代价!”一位矫正对象坦言。
“环境资源审判,一纸判决绝非终点。我们的目标是让破坏者真悔悟,让受伤的生态得重生。”八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胡文佳表示。三年来,贺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发案率下降近50%,累计补植复绿12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7.8万尾。
法治润心:让生态理念扎根乡土
“预防优于惩治,根植理念方为长治久安之基。”2024年8月,滦水村村头法槌敲响,八步区法院将涉林犯罪庭审“搬”到村民家门口。“砍几棵树后果这么严重!”村民老陈的惊叹,折射出巡回审判的震慑力。庭审后的环保知识竞赛、法治宣讲,更让生态保护种子深植心田。
法官生态普法的足迹遍及乡野。2024年金秋时节,他们联合林业部门深入非法捕猎多发的铺门镇,街头普法、入户宣讲。“法院送来乡村善治的‘金钥匙’!”村支书的赞誉,是对“靶向普法”的最佳肯定。2025年“爱鸟周”,法官走上街头以禾花雀案等案例释法,市民手捧精心设计的宣传册连连点赞。
在八步法庭生态法治宣教馆、生物多样性科普角,法官化身“生态教师”。“我们贺州有这么多珍贵野生动植物,我们该怎么保护呀?”孩子们求知的眼神中,法治绿苗悄然萌发。
从大桂山迎风招展的“司法新绿”,到贺江碧波中繁衍生息的鱼群;从“捕鸟人”的蜕变到孩子们眼中的光芒,八步区法院的生态司法实践已融入贺州山水肌理,浸润于百姓的心田之上。
“我们将贯彻依法履职、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等新时代五大环境资源审判理念,扎实推进专业化法庭建设和恢复性生态司法,以高质量司法守护绿色家底。” 八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欧秉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