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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公司任职多年,在即将与公司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公司变更了我的工作地点。因距离过远,我拒绝接受。此后公司要求我在续签合同回执单上签字,否则视为默认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对此,我不知该如何处理,想咨询一下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咨询人:北京市民李女士
近年来,部分劳动者在即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遭遇用人单位的各种为难,有的因此被迫离职。近期接到李女士的咨询电话后,我详细询问了事件的经过和细节。对于公司要求其去很远的地方上班一事,我明确告知其“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调岗,可以不接受”。
关于公司要求李女士在续签合同回执单上签字一事,我告知其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在公司提供的回执单上签字,因此可以选择不签。同时,提示她可以另找一张纸,手写注明“本人要求公司按照原合同待遇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签字发回公司。
大约一个月后,李女士再次来电,表示按照我的建议手写了一份回执单交至公司,公司随后发给她一份新合同,但新合同约定的基础薪资有所降低,李女士并未签订。不久后,她收到公司劳动合同不续签的通知,理由是多次协商后无法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李女士想要争取不续约的经济赔偿,向我询问她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对此,我明确告知其可以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向其讲解了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就在李女士准备申请劳动仲裁时,公司向其发送了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李女士再次来电咨询,称此时如果不续签,可否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对此,我向其解释称,当前公司表达了同意续签的主观意愿,如果李女士不续签选择离职,那么可能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听了我的解答,李女士选择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继续在原工作地点办公。但好景不长,公司以调整其工作内容为由,再次要求她变更工作地点,李女士就如何与公司沟通向12348热线求助。
对此,我建议其与公司沟通时进行录音,询问工作调整的具体情况,要求公司作出“仅调整工作内容,不变更办公地点”的承诺,否则可以拒绝调岗。
解答人: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热线值班律师张梦
办理结果:
热线值班律师一系列跟踪式解答,让李女士在面对劳动关系困扰时有了明确的思路,并反馈称,在值班律师的帮助下,目前公司没有继续强制要求变更工作地点。近日,李女士前往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值班律师送去锦旗和手写感谢信,记录了自己在值班律师帮助下维护劳动权益的心路历程,以及对律师和12348热线平台的诚挚感谢。
(本报记者徐伟伦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