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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通讯员罗凤灵 林业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十分重要,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男子吉某为种植槟榔树,未经许可擅自砍伐220株橡胶林木。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吉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吉某为种植槟榔树,先后于2021年、2022年擅自砍伐位于乐东县抱由镇某村四队处的橡胶林木。2023年7月19日,吉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2024年12月12日,吉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理过程中,吉某主动缴纳罚金5000元,并自愿以认购50吨当量林业碳汇的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吉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被毁林木总立木蓄积量93.836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吉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罚金,自愿认购碳汇以修复生态环境,予以从轻处罚。鉴于吉某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海南二中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