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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审议中院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学习教育工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开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党中央决定,自今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并发表重要讲话,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扎扎实实开展好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
要全面对标对表,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紧盯关键环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严从实抓好学习研讨、问题查摆、集中整治、开门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学习教育。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有效统筹结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宣传引导,以实实在在的学习教育成效促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厦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司法贡献。
供稿:办公室
编辑:张芯雅
校对:陈志鑫
责编:王惠传
审核:安海涛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