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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报会,并由检务督察部门全程参与。
图为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干警与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评查
会上,案管部门负责人田健库向受邀参加评查的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等,现场操作示范统一业务系统中的案件质量评查系统;介绍了第三季度案件质量评查的种类、范围及程序,并对三季度全院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通报。
人民监督员张静、付红结合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审查了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并对不捕、不诉、捕后判处轻缓刑等类型的重点案件,围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采信是否全面、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释法说理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同时就案件质量评查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图为人民监督员张静对案件评查结果发言
张静表示,“非常荣幸参加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报会,案件卷宗装订规范,评查程序合法,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了相应的评查工作。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敢于将案件晒在‘阳光’下的做法非常好。”
图为人民监督员付红对案件评查结果发言
付红表示,“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充电涨知识的机会。通过此次会议,对检察机关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有利于以后更好监督检察工作。我将认真履行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竭尽全力做好人民监督员,合力维护公平正义。”
案件管理部负责人田健库表示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将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他表示,通过此次评查,让人民监督员“零距离”、深层次了解检察工作,有助于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实现检察办案“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下一步,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持续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规范案件质量评查程序,积极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将监督意见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充分凝聚内外部监督合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