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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持续聚焦群众诉讼立案的难点、痛点、堵点。近年来,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实践“容错”、“容缺”受理机制,将受理审核与材料补正两步骤同时进行,为群众诉讼活动打开了方便之门。
因该机制的便利性、实用性,也被群众形象地称为“司法便利贴”、“司法橡皮擦”。即在起诉时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但非原则性立案材料及内容存在欠缺以及文字有误、标的计算有误等非原则性错误,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当事人手动登记补足欠缺内容后,先予接收材料并登记立案,就欠缺的非原则性立案材料及内容等,可后续通过微信、邮件、现场及其他多种合理可行的方式补充提交。
“法院的诉讼服务越来越人性化了,有温度更有速度。容缺受理这项制度让我免去往返折腾,省时省力,谢谢工作人员的耐心帮助,我一定会遵守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所有材料。”2024年7月23日,几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告李先生立案后表示。
李先生原经营一家植保公司经营部,出售化肥农药等产品,后经营部注销,李先生以经营部为原告向临桂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货款时,经工作人员审查发现,原经营部主体已被注销。
“李先生,你起诉的原告主体错误,现在该经营部已注销,你需要将原告更换为你本人进行起诉。”
“好的,怎么更换呢,我需要拿回去整理好,改天重新提交审核吗?”
“不用担心,我们有容错容缺受理机制,你所提交的存在错漏的材料并非原则性立案材料,只需要在原经营部主体材料的基础上添加经营部注销证明,再将起诉状中原告身份信息替换为您本人身份信息,并按捺手印进行补正确认即可。今天可先就正确信息进行手动登记立案,注销证明如果没有随身携带的话可在三日内以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补充提交至法院。”窗口工作人员耐心指导李先生。
“那太好了,注销证明我复印好就交过来,起诉状我现在就进行补正!”在现场,李先生按照窗口工作人员的提示,填写材料顺利立案。同时,在当天李先生就把材料补交了过来。
自2022年“容缺受理”、“容错受理”机制施行以来,临桂法院共帮助群众15000余人次,立案11070余件。临桂区法院坚持依法认真审查起诉材料,对暂不符合立即受理条件的案件,帮助起诉群众查因究果,一次性告知补缺补正事项及方法,提高司法效率和便利性,减少因材料不全或瑕疵而多次往返的情况,有效缩短办事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努力提高群众司法诉讼体验感和满意度。
(作者: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