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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8月14日电(记者 孙满桃 见习记者 刁慈)2023年8月14日,北京四中院及门头沟法院、通州法院等7家基层法院统一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时隔一年,北京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运行得怎么样?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如何?
2024年8月14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北京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介绍一年来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记者从会上获悉,过去一年,北京法院共审结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74件,筑牢首都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其中,依法审结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8件,包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1件;审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并及时适用环境保护禁止令,为“生态颜值”的提升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案件84件,有力维护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依法妥善审结噪声污染民事案件41件,守护人民群众的宁静生活和社会和谐。
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旭辉表示,一年来,北京法院专业化审判体系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基本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同一审判组织集中审理模式,密云法院、延庆法院探索将执行纳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目前全市八家挂牌法院共有环境资源审判团队11个,员额法官33人,各具区域特色和优势的环境司法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近年来,北京法院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局,贯彻落实三地高院《关于加强司法协作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服务保障的框架协议》,深化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司法协作和生态环境跨域保护。与天津、河北、山西、河南等多地法院加强司法联动,全方位推进长城、大运河、海河、密云水库、官厅水库、太行山等重点区域和绿色生态廊道的跨域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