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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传递依法严惩网暴伤企犯罪强烈信号
本报北京7月28日讯 记者董凡超 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李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等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利用网络敲诈勒索企业、损害商业信誉、寻衅滋事等犯罪情形,传递依法严惩网络暴力伤企犯罪强烈信号,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象。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公众平台制造、传播涉企谣言,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损害商业信誉等犯罪,以网暴企业牟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2023年,“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此次发布的案例从依法严惩网暴伤企犯罪、全链条打击“网络水军”等关联黑产、全力追赃挽损、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助推网络空间治理等方面,展现检察机关维护企业网络空间合法权益的做法与成效。在黄某某、吕某某敲诈勒索案中,检察机关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金额、主观恶性、社会影响等,建议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10年,被法院采纳,对企图以网暴企业获利的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在李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中,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按照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数额全额退还给被害单位,挽回了企业损失。在刘某某寻衅滋事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夯实案件证据,对刘某某网络造谣,网暴伤企,无底线蹭流量,严重扰乱网络空间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阐明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的鲜明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