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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事】
光明网北京6月18日电 (记者 孙满桃)进入互联网时代,公众的社交、学习、工作等很多都是在网络空间进行,随之而来的涉网纠纷也日益增多。
今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介绍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一级高级法官周加海在会上表示,进入互联网时代后,涉网纠纷明显增多。以网购纠纷为例,在过去五年间,也就是2018—2023年这五年间,网购纠纷数量增长了2.5倍。
“涉网纠纷跟传统的线下纠纷有相同之处,它们在本质上都属于法律纠纷,但是涉网纠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周加海表示,这类案件中新类型纠纷层出不穷,而法律供给要相对滞后、相对不足。此外,这些年网络违法犯罪也呈明显增多趋势,侦查难、取证难、认定难、追赃难等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
为此,人民法院需要着重解决好几个问题,确保能够有效地回应网络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已经进入到移动互联网时代,调解、立案、缴费、开庭,是不是还都得要跑法院?为此,周加海介绍,最高法通过“三步走”,逐渐实现把线下审理搬到线上。第一步是在杭州、北京、广州设立了三家互联网法院,探索“网上纠纷网上审”,同步探索手机端的“移动微法院”。第二步是制定司法解释,将在线诉讼推广到全国法院,不止限于三家互联网法院。第三步是推动修改《民事诉讼法》,使线上诉讼这种模式跟线下诉讼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大家都知道,2023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已突破4500万件大关,这当中有三成实现在线立案,一半以上的法律文书是在线送达,大大提升了审判质效,方便了人民群众。”周加海介绍。
网络催生了大量的新类型纠纷。一段时间内网络暴力现象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但是,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导致网暴受害者维权困难,一些网暴案件、重大恶性网暴案件最后不了了之。
针对这一现实问题,2023年9月,最高法会同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惩治网络暴力违反犯罪的专门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的公诉标准和办案要求。
网络纠纷越来越多。如何能够携手各方,以多元方式及时化解并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实现溯源治理?周加海表示,最高法高度重视,通过制发司法建议、发布典型案例、参与网络立法,联动相关部门完善网络治理,促进互联网平台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努力实现涉网纠纷和违法犯罪的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