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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6月5日电 (记者 孙满桃)今天是“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023年度中国环境资源审判报告及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会上发布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3)》指出,2023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5.9万件,审结23.2万件,审理了一批标志性典型性案件,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法治进程。如江苏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通过依法惩治擅自“放生”鲶鱼、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引导公众提升生物安全意识;贵州法院审理的盗割“古楠木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判令被告人对其盗割损害的具有2600年树龄的“古楠木王”进行及时救治,并推动当地建立珍稀树木协同保护机制。
2023年度《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指出,环境侵权案件数量继续呈下降趋势,地域分布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案件数量最多的为水污染与噪声污染案件,损害赔偿请求居于首位,争议焦点集中于侵害事实、赔偿责任主体等,凸显人民群众对保护环境权益的新期待、新需求。环境行政案件数量上升,以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强制等争议为主,案件审理突出实体合法性审查的特征。
上述报告还指出,环境刑事案发数量再创新低,司法机关加大刑事司法政策供给,更加契合生态环境法益保护的刑事司法特性。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依旧为民事公益诉讼多、行政公益诉讼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更少的状况,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为主;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数量不多,但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记者了解到,截至2023年底,全国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2800多个,我国已成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覆盖最广、体系最完整的国家。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统一归口取得明显进展,全国已有1200余家法院落实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归口,有500余家法院已完成“二合一”归口,为进一步做实融合增效积累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