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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傲多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因涉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谢某某诉贺某某离婚纠纷案,并当庭宣判。
谢某某与贺某某于2021年5月结婚,此后两年时间里,贺某某对其多次实施家暴。2023年4月24日,贺某某再次殴打谢某某,造成谢某某多处受伤,需要终身使用医用造瘘袋。
公安机关迅速介入,将贺某某刑事拘留。随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以贺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谢某某透露,开庭前她和贺某某曾协议离婚,贺某某同意且愿意将孩子抚养权交给谢某某。开庭时,贺某某反悔了,声称其与谢某某的感情并未破裂,还想跟谢某某一起生活,共同抚养孩子。
在此次离婚纠纷案中,原告谢某某提出8项诉讼请求,包括判决原被告离婚、女儿随原告生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损害赔偿等。
武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谢某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贺某某多次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判决准予谢某某与贺某某离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女儿由谢某某直接抚养,贺某某按每月20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女儿至18周岁的生活费,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由谢某某与贺某某分别负担40%和60%。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等诉讼请求,因相关案件尚在审理中,待查明事实后,另行作出判决。
另据悉,对于贺某某被控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目前被害人谢某某正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和损伤程度补充鉴定,待鉴定意见出具后,将择期审理。记者了解到,目前谢某某已摘除医用造瘘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