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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国产手表机芯,打上“劳力士”名表标牌,再自行组装、封包,通过微信群层层代理售卖,涉案数亿元……
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显示,江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一起制售假劳力士表案件中,假表销售至全国20多个省份,犯罪数额高达3.32亿余元。检察机关深挖上游犯罪源头,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26人提起公诉。
2015年7月至2021年4月,许某俊、庄某宽等人未经“ROLEX”(劳力士)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合伙在广州市番禺区等地租赁仓库,采购未打标识的手表机芯,并委托侯某雁等人拆解机芯并刻印“ROLEX”标识,向蔡某兴等人采购刻有“ROLEX”标识的手表表带、表壳等零配件。
2021年2月19日,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以下简称“润州公安分局”)接到多起市民购买到假冒劳力士手表的报案后,以余某然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侦查。
经查,上述人员的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3万余元至3.32亿余元不等,违法所得为人民币5万元至2075万余元不等。
2023年6月至7月,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起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许某俊、庄某宽、侯某雁等14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年,并处罚金六万元至五千万元不等;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汪某、余某然等12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五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十三万元至三百万元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各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光明网记者 张悦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