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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大背景下,中国正以其独特的智慧和坚定的步伐,持续深化对外开放。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正成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行稳致远的强大动力。
以法治之力锚定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目标
未来开放彰显法治化、制度化。“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体制机制改革与高水平对外开放之间的紧密关系,为我国推进开放与发展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现阶段,我国发展面临的重大紧迫任务是提供与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供给。通过深化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推动国内制度改革与法治创新,以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在制度与法治层面的高度匹配。
未来开放体现高质量、现代化。法治不仅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法理支撑,更是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的价值追求。中国应不断优化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同时以包容的心态主动融入全球贸易投资体系,合理运用我国资源禀赋引导并参与全球贸易规则的制定,消解与各国间贸易投资法规实施中的歧异。同时,开辟国际法治沟通的平台渠道,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领域的话语权,彰显我国作为法治文明大国的泱泱气度。
以法治之力方显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时代本色
当前,我国在涉外立法、人才、商务领域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存在短板弱项。涉外法治建设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和对外经济人文交流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系统性谋篇布局,整体性推进落实。
高质量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际局势风云变幻、大国竞争此消彼长。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千载难逢。同时,我国企业、公民海外投资、发展的规模持续扩大,拓展海外市场遇到的阻力和风险也在不断增多,跨国纠纷和法律问题日趋复杂。如何化危为机,以法治的高质量护佑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当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神圣使命。
如今,地区冲突、气候变化、生物安全及粮食供给等问题在全球范围内仍频发生,全球治理体系和规则秩序处于变动不居状态。面对全球性挑战,中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建设中的责任也日趋凸显,必须趋利避害善用涉外法治推动形成包容有效的多边治理机制,以负责任大国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
以法治之力开辟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实现路径
优化外商投资发展环境。法治是创造最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石。为促进外资企业健康发展,必须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竞争环境。
细化外商投资促进举措。应在上位法基础上,细化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措施,持续优化涉外案件办案程序和工作机制、努力完善双边多边执法司法合作机制、丰富拓展联合执法司法协助的范围广度和内容深度。以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为牵引,不断激发涉外律师、仲裁、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等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力求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涉外法律服务。
强化外商投资保护措施。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制定涉及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加强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协调衔接,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仲裁机构探索制度创新,提高商事仲裁的国际化水平。
在法治的引领下,中国正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姿态拥抱世界,以法治之力助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行稳致远。未来,中国将继续深化法治建设,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程华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