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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要求,加强涉外人才的专业化培养,2024年3月2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签署共建协议,揭牌成立“涉外法治研究实践基地”,并举行涉外法治检察实务前沿问题研讨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赵忠秀、副校长王强、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欢欢,北京市人大代表、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勇;市检四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向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常国锋,副检察长吕梅青以及专家教授、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干警代表等参加会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王强,北京市检四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常国锋先后致辞。在热烈的掌声中,双方进行合作协议签约和“涉外法治研究实践基地”揭牌。常国锋和吕梅青副检察长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黄勇教授、左海聪教授、薛源教授、陈学权教授颁发市检四分院青年人才导师聘书,6名青年人才与导师见面。根据协议,双方将在课程教材、教师团队、实习实训、研究智库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田向红检察长和赵忠秀校长主持涉外法治检察实务前沿问题研讨会。吕梅青副检察长对在涉外案件办理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和发言。双方围绕进出口领域的涉案企业合规问题、外国民商事判决承认执行程序中除外情形的认定以及检察机关如何在涉外法治工作中更好发挥“检察护企”的职能作用等问题开展深入研讨。青年人才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向各位专家进行了请教,对外经贸大学黄勇副院长、左海聪教授、薛源副院长、陈学权教授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从涉外法治研究理论方面提供了相关专家意见,表示上述问题是涉外法治研究的重要的前沿理论和实践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
田向红检察长表示,双方在涉外法治方面有很多契合点,此次检校共建涉外法治实践基地,是四分院立足跨行政区划检察职能,加强涉外法治人才专业化建设和提升涉外检察监督水平的重要举措。在合作协议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检校合作,依托涉外法治实践基地搭建以下三个平台:一是打造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平台,通过聘请青年人才导师,通过双向参与司法实践、案例教学、课程学习等,检校优势互补,共同努力探索,实现打造涉外司法专业化人才新高地的目标。二是打造涉外法治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结合平台,发挥对外经贸大学在涉外法治理论研究和四分院涉外检察实践的优势作用,实现精品案例和精品课程相结合的双赢目标。三是打造国际交往与学术实践的交流平台,将对外经贸大学涉外法治学术阵地与四分院涉外法治实践基地紧密结合起来,共同举办涉外法治国际交往与学术实践交流活动,形成检校合作新品牌。
赵忠秀校长表示,四分院的业务领域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研究领域高度契合,双方共建涉外法治实践基地,共同搭建三个平台,对于涉外法治研究和涉外人才培养具有重大意义。双方要依托涉外法治实践基地,进一步强化检校合作:一是以开放办学理念推动涉外法治发展。技术进步打破了知识垄断,推动大学办学理念变革,双方共建涉外法治实践基地,就是开门办学的重要实践;二是推进涉外法治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结合。通过与四分院的合作,推动涉外法学理论与涉外法学实践的有机结合,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三是合作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通过检校合作不断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极大丰富涉外检察理论研究和实践,共同举办涉外法治国际交往与学术实践交流活动,持续做活做强涉外法治文章,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双方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务实举措,两院共建涉外法治研究实践基地,旨在构建检校合作机制,发挥对外经贸大学涉外法治研究特色和四分院涉外检察工作品牌,整合涉外法治研究力量,强化检校共建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涉外法治前沿热点问题、推进涉外检察法治工作方面的引领性作用,有效推动人才建设与业务建设同步,学科教育与检察实践工作互动,理论研究与检察实务资源互补,将涉外法治研究与检察业务发展相融合,在涉外检察实践中发展涉外法学理论,以涉外法治理论发展推动涉外检察实践创新,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凝聚检校合力,积极探索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检校力量。
市检四分院新媒体出品
供稿|第一检察部 黄玲林
编辑|李昱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