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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娜
本报通讯员 赵华 杜玉增
开着豪车,穿着名牌,到超市主动亮出自己的身份证,要“打欠条”大量购买香烟……这样的“派头”下却是明晃晃的诈骗套路。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公安局民警通过扩线追踪,深挖细查,将开豪车穿名牌到7家超市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归案。经查,郭某流窜临沂市多个县区,先后到7家超市,以“打欠条”方式诈骗了价值10万余元的香烟。
2023年11月30日,郭某走进沂南县孙祖镇一家超市。他声称自己在县城开了一家婚庆公司,最近业务很忙,需要大量香烟。
老板陈某一看来了“大生意”,立即拿出了几十条香烟,总价1万余元。郭某非常豪气表示“全都要了”。
“我让公司财务给你打到银行卡里,24小时之内到账。”郭某说。见陈某有所迟疑,郭某还当场添加陈某为聊天好友,并把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发了过去。陈某一看,身份证上的名字确实是郭某,且照片和真人相符,放松了警惕。随后,郭某打了一张欠条,把香烟装上车,驾车而去。
次日,郭某再次来到陈某超市,俨然一副老顾客的架势,说公司还需要一批香烟,两次的钱一起结。陈某再次拿出4850元的香烟给了郭某。
然而,直到2023年12月,陈某多次讨要烟钱均无果,于是来到孙祖派出所报警。
“郭某骗取他人香烟套路娴熟,面对追问应对自如,应该不是孤案,或许还有更多的受害人。”警方分析认为。案件串并工作开展几天后,民警发现马牧池乡、界湖街道都有类似案件发生:一男子均以婚庆公司需要香烟、延后转账为由,向商店打下欠条。欠条上签名都是郭某。
经查,民警发现郭某在2023年4月底就因诈骗他人烟酒被张庄派出所民警抓获,同年10月判处缓刑回家后再度行骗。
今年1月12日中午,侦查民警发现郭某的驾车轨迹。民警随即驾车追踪,同时组织拦截。发现郭某后,民警前后夹击,将其截停,一举将其抓获。
审讯中,郭某对其诈骗犯罪行为供认不讳。2023年10月,郭某因诈骗罪被沂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被释放后,其不思悔改,频频出入高档场所,租豪车穿名牌,开销巨大。没有经济来源的他重操旧业,从2023年11月底开始,驾车到沂南县界湖街道、孙祖镇、马牧池乡、青驼镇以及临沂市河东区、蒙阴县等地,诈骗多起,销赃后得款9万余元,这些钱全部被其变现挥霍。其间,郭某还谎称自己开了5家便利店,因为给员工发工资银行卡限额,以帮其店里付烟钱为由,诈骗赵某382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沂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