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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警方连续接报警情,多名中年男女经常假扮“游商”在集贸市场活动,以低价出售蔬菜为诱饵,招揽老年群体使用现金交易。
在涉案人员接到群众交付的小面额纸币后,快速“撕角”,以“缺角”为借口要求群众更换,直至群众拿出百元真币,他们迅速将事先准备好的百元假币与真币调换,将“掉包”后的假币归还群众,并以“缺角就缺角吧,一百块的不好找”来打圆场,得手后立即转移。
此类以“掉包”手法更换假币的犯罪行为,作案手法隐蔽,涉及区域广,流动性强。查明情况后,1月4日,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机动侦查总队组织开展抓捕行动,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现已全部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中国人民银行供图)
【金融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随着春节临近,商场超市、餐饮门店、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现金交易频繁的场所,极易滋生假币犯罪,上述打着卖菜幌子意图调包换取假币的犯罪手法在京郊多个集贸市场、街头摊贩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破获首都市场经济秩序。
图为犯罪分子“将真币撕角”后调包真币的取证照片(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供图)
【警方提示】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警方近期侦办的几起案件中,嫌疑人均使用冠字号为J39A开头的假币作案,如遇此冠字号人民币,请通过“一看、二摸、三听、四测”的方法甄别,市民如遇被换假币等情况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民警向记者讲述,假币犯罪除了上述“先撕角后调包”,还有“大面额假币购物换真币”、“真假调换”、“真假拼凑”等多种手法。广大市民在使用现金交易过程时要保持警惕,对商家以各种理由退换现金的情况,在付款前请留意钞券后三位号码,避免手中真币被“掉包”。(光明网 记者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