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正在阅读:长短视频侵权之诉何解
首页> 法治频道> 知识产权 > 正文

长短视频侵权之诉何解

来源:法治日报2023-07-20 09:32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

  某网络技术公司经合法授权取得了某影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发现,某平台视频账号将该涉案影视剧的剧情剪辑为122段10分钟以内的短视频进行传播,其内容涵盖了涉案影视剧的主要剧情,吸引了大量流量和关注。

  某网络技术公司认为,该账号的传播行为未取得其合法授权,同时因该账号拥有庞大的粉丝群,其传播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遂将该账号的运营方某信息技术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被告某信息技术公司表示,某网络技术公司的版权存在瑕疵,对其授权文件的合法性不予认可,并且涉案短视频的点击量较低,未给对方造成巨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某网络技术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获得了涉案影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某信息技术公司将涉案影视剧“切条”上传至视频平台后,公众可以搜索到并按需点播涉案作品,因此某信息技术公司已侵犯了某网络技术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判决某信息技术公司赔偿某网络技术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及合理支出7000元,并停止在平台账号中提供涉案影视剧的网络传播服务。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副庭长朱阁表示,在短视频引发的众多利益纠纷中,最引人注目的即是长视频平台与短视频平台在“短视频二次创作”问题上的侵权之争。

  从案件诉争情况来看,以短视频对长视频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增加了独创性表达为标准,可以将短视频的被诉行为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未增加独创性表达的简单复制传播行为,常见的如“搬运”“切条”等;另一类是增加独创性表达的二次创作行为,常见的如解说、影评、戏仿等。通过前者行为,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因此该行为构成对于长视频的“交互式”传播,侵害的是长视频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后者行为则有所不同,后者还可能涉及侵害作品的改编权。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即属于前者。原告将被告享有权利的长视频切分为时间较短的若干条短视频,尽管总计时长仅为作品总时长的五分之一左右,但是已经涵盖了长视频的主要内容,可以构成对长视频的实质性替代。考虑到此项特殊的侵权情节,法院在认定被告的赔偿额时,参照了侵权人完整使用权利作品情节中的赔偿额,将被告的赔偿额酌情提高。

  除案涉的“切条”行为,“几分钟带你看一部电影”也是常见的短视频对于长视频的使用方式之一,此种行为如果在创作的过程中增加了短视频创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形成了新的作品,在未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属于侵害长视频改编权的典型行为。

  那么,是否所有利用长视频进行短视频创作的行为均构成侵权呢?朱阁说,在短视频中对长视频的使用行为构成“适当引用”的情形下,短视频创作者使用长视频就属于合理使用,无需承担侵权责任。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短视频合理使用的认定除了需要符合“适当引用”的情形外,还需要满足“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和“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要求。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理使用的判断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法官往往需要结合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认定:被引用的作品是否已经发表;引用目的是否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被引用的内容在被诉侵权作品中所占的比例是否适当;引用行为是否影响被引用作品的正常使用或者损害其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朱阁认为,如果不对短视频侵权乱象加以规制,那么短视频产业自身的发展也会反受其害,最终影响版权产业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在规制短视频侵权行为时,必须以审慎包容的态度引导产业发展,使得长短视频侵权之诉背后的利益之争得到平衡,在此过程中既要保护长视频权利人的法定利益,也要为短视频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

  (本报记者 张雪泓 本报通讯员 毛春联 整理)  

[ 责编:孙满桃 ]
阅读剩余全文(

相关阅读

您此时的心情

光明云投
新闻表情排行 /
  • 开心
     
    0
  • 难过
     
    0
  • 点赞
     
    0
  • 飘过
     
    0

视觉焦点

  • 党建引领温暖新就业群体

  • 又到初秋赏荷时

独家策划

推荐阅读
大多数地区在处暑节气时仍有高温天气出现。北方地区昼夜温差扩大,易出现“一场秋雨一场凉”。
2025-08-22 10:12
当罗斯海冰架上最后一抹极昼阳光悄然隐去,南极的冬季正式到来。冰原之上,完成微电网系统、氢能源系统、通信系统等建设任务后的秦岭站,如一艘灰色的方舟稳稳矗立。
2025-08-22 10:12
一部“电影”让我们一窥人类发育中一个鲜为人知的里程碑事件——新形成的胚胎附着在子宫内膜上的瞬间。
2025-08-22 10:11
嫦娥六号采样点所在的阿波罗盆地直径约540公里,位于月球南极-艾特肯盆地内部,是该区域最大的次级撞击构造。
2025-08-22 10:11
手术机器人被誉为机器人产业“皇冠上的明珠”,作为医生的“辅助工具”已完成了数百万次微创手术。
2025-08-22 10:10
为什么鼓励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具体如何操作?
2025-08-21 09:51
一项近日发表于《科学》的研究发现,在血液中循环的血小板会吸收肿瘤细胞释放的DNA片段,从而成为液体活检的重要DNA库。
2025-08-21 09:48
在地球的深海热泉、湿地,或者动物肠道和沉积物等环境中,生活着一群“无氧居民”——厌氧微生物。
2025-08-21 09:46
上半年,我国煤炭产量稳定增长,煤炭进口同比下降,煤炭供给比较充足。
2025-08-21 09:42
当前仍有很多因素制约着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导致了技能人才短缺问题。
2025-08-21 09:41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员张伟团队联合德国、美国等国科研人员,首创室温催化转化技术,为全球塑料污染治理提供了全新解决方案。
2025-08-20 09:47
南京大学研究团队与国际合作者在82光年外的唧筒座天区发现了一个极其罕见的两级四星系统,这是相互环绕的一对超冷褐矮星与一对年轻红矮星。
2025-08-20 09:44
走过70多年,沈阳机床矢志攻关高端机床,其突围历程给人不少启示。
2025-08-20 09:39
2016年,四处“求医问药”的马朝东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专家团队手中接过“药方”——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对带病滁菊植株进行离体脱毒与再生。
2025-08-20 09:34
西湖大学工学院姜汉卿实验室研发的新一代软体机器人,首次让昆虫尺度的软体机器人在复杂户外环境中实现完全自主运动。
2025-08-20 09:32
科学家成功合成了一种新型全碳分子——环[48]碳(C48)。
2025-08-19 09:46
青岛科技大学教授刘凯团队开发出首个N型热电弹性体,即“热电橡胶”,为柔性电子学和可穿戴设备的能源采集技术提供了新方案。
2025-08-19 09:44
作为全球最具危害性的恶性入侵杂草之一,薇甘菊以惊人的繁殖速度和强大的环境适应性,严重破坏了亚洲、太平洋地区及中国华南地区的生态。
2025-08-19 09:43
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产销量、充电桩数量均居世界第一。
2025-08-19 09:41
记者从国家数据局获悉:中文数据在国内大模型的训练性能提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5-08-19 09:35
加载更多